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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14 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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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siehlc
謝老大,如果你要交通費必須有發票收據等證明文件,且必須舉證此為必需花費.
並非只有營業用車才會賠交通費,只是你要做這些舉證可能挺累的,而且還要跟保險公司玩一陣子.
若你要走法律途徑不和解,在法院會先有調解庭,調解不成才開庭,同樣的你所提出的賠償都需要舉證,而且既然已經上法院了保險公司的法務人員會就你的舉證提出質疑,所以可能即使有很多單據賠償可能也會打折,而且就車子的修護他們也會提出折舊要求,每年打幾折我忘記了,印象中超過五年就剩十分之ㄧ的價值,也就是換新零件一律打折賠償.
如果可以的話,在法院調解前請先去原廠估價,將因此次車禍造成損傷部分一率估價換全新(包含僅變形仍堪使用者),這部分需原廠同意協助證明拍照這些損傷皆為該次車禍造成.於調解時可先要求交通費,以車損全部原廠更新為底限作為談判依據.
車禍為雙方都不願意的事情,雙方各退一步將麻煩事趕快落幕,而且既然對方有保險可以賠車損,就發揮它的極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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