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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7-29 1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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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8-7-29 12:21 編輯
yuank 發表於 2018-7-29 10:14 
文章前一句寫:「農地原本免稅,若劃入都市計畫區且新鋪好馬路、自來水、排水、電力等公共設施,即使沒開發而繼續耕作,也要起徵地價稅,租金則不動如山。」
如果確實「公共設施完竣」,即使繼續農用,要繳地價稅的。(土地稅法22條1項2款) ...
新鋪好馬路、自來水、排水、電力等公共設施後,就已不是農地。也已享受到地價漲n倍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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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大林有一例是,劉家土地1997年劃入都市計畫後,續給佃農耕作,往後10年劉家共繳了258萬地價稅,卻僅收10萬租金。在無法解約下,只能認命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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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篇文章這段講的是258萬地價稅,卻僅收10萬佃農的租金, <--一看就只知內情不單純
若佃農可耕作,當然照樣是農地,且都會區裡照樣可以有農地,
只要農地農用且沒有變更為建地,就不用繳地價稅,
就算一整片農地全都變更為建地或道路用地了, 而某些區域還是農地,
只要農地農用, 照樣可把建地變更為農地 ,只不過幾乎沒人會做讓地價貶值的事就是了!
樓上的也有提到地主該如何解除佃農的租約,
所以,大概選舉又到了! 那篇文章只是隱藏部份資訊,刻意想帶風向...
10年繳了258萬地價稅的地主受到迫害?? 卻不提地主每年繳25.8萬的錢哪裡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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