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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21-8-20 10: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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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可以引發出很多實際問題
1) 所有成員都100%照顧到, 社會是沒法運行的. 動保團體說殺蝸牛不行, 日本食店活魚赤身要抓了吧, 屠宰場的呢? 農藥行的呢?
2) 警察很有空嗎? 據說犯人不是當場被捕, 而是事後看監視器花了很多時間調查再抓的, 每一件這樣的事都要這樣處理, 要全民警察才可以做到吧.
還有一個案例是這樣的:
有一家公司向廉政公署舉報一個員工貪汙, 懷疑他做外勤時從外勤工作地點坐公車回公司時多報了車費, 外勤點到公司有2條公車路線, 一路車車費5.4元另一路車車費3.6元, 這個員工有時候是坐3.6元的車回來報5.4元的車費. 於是廉政公署派了2個調查員, 跟蹤了這個員工半年, 證明他半年內多收了公司六十多元的車費, 抓人判刑. 事情引起很大的社會討論, 正義的角度是沒錯的, 犯法也是明顯的, 但是用2個調查員半年的工資加行政費用(超過50萬元), 抓了個半年時間貪污60元的員工, 這是否社會要做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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