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教各位先進大,本人家中有一塊老農地2100平方公尺(父親所有民國88年前取得),
農地上蓋有一棟一樓磚造平房(紅色)+工寮(綠色)屬於民國90年前蓋好不用申請建照
藍色區域民國95年蓋好,
農地有電,水源使用幫浦水,無洗手間,也不打算更新只想就現況申請即可
平時農地主要由父母親退休種些蔬菜瓜類,並交由毗鄰蔬菜一起販售
2.想請問申請資材室樓地板面積算法是只要室內水泥地板即可,還是連屋簷腳下只要有鋪水泥地板都要算??
3.此次只想申請紅色+綠色區域,兩者相加超過45平方公尺,建議在空間配置上是不是一次把資材空間申請到滿,剩下的在申請農業設施容許,才不增加申請難度
4.藍色區域因為地面沒有鋪水泥是否屬於無固定建築基座,所以不申請也不算違法,還是說連藍色區域也盡量申請?
希望有懂得大大能夠給適當建議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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