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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傳下的一筆約 400 坪的建地 由六位叔伯共同持有
近年來慢慢傳給堂兄弟共同持有 , 因為堂兄弟不住鄉下 打算賣給建商
父親認為土地地點好 希望分割持份留下自己的那份 , 堂兄弟們認為土地分割會降低土地價值不願意分割.
最近父親接到存證信函,堂兄弟 告知土地依照土地法 34 條之一 經超過半數以上持有人同意賣給某建商 建地將會直接過戶給建商. 父親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我們可以在10天內 備妥現金買下其他人的土地 就可留下土地 否則10天後 我們無權去阻止土地過戶.
父親急忙跑到鄉下的地政科去求救 得到的答案都是 現在要求分割已經來不及了
好不容易有位律師願意幫父親打土地分割的官司 , 建商聞訊 更加速過戶步驟
並派仲介天天拜訪父親 並恐嚇我們如果我們官司敗訴 耽誤建商 要我們賠償他們損失
要求父親撤消分割告訴.
律師仔細研究土地法發現依34 條之一 我們土地必然不保 , 幸好另有一法"預告登記"
可以阻止建商與仲介 欺壓老農的行為. 經過緊急申請對土地設定"預告登記"
看起來 應該可以阻止建商的鴨霸行徑 .
我的心得:
有良心的建商與仲介 不會利用土地法 34 條之一來強取老農土地.
鄉下的地政科的官員 對老農的求助 還落井下石 叫老農放棄土地.
父親找過幾位律師 一聽說是建商案件 拒絕接案.
明明就有保障善良老農的方法 卻要眼睜睜看著老農失去土地 .
自己的堂兄弟們 見利忘義 .
想想數十年 每次要掃墓前一禮拜 我和父親都必須先花一個周末 先將祖父
墓園除草清潔 住台北的堂兄弟開個車回來掃個墓就走了,對於墓園的整齊清潔
理所當然的認為與他們無關.
我們尊重他們重心不在家鄉的決定 , 但是有誰尊重父親悍衛家園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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