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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8 16: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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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4-6-10 05:00 編輯
chrisccc 發表於 2014-6-8 02:42 
如果這是政府解決問題的做法,是不是可以請財政部的官員是在平抑房價上比照辦理?
例如一坪10萬元以下免稅,10~30萬課徵1%,30~50萬課徵2%,50~100萬元課徵5%,100萬以上課徵10%...... ...
房價可是萬萬稅的...每年要地價稅、房屋稅, 買賣土地還要土增稅、契稅、印花稅、工程受益費...
地價稅分為自住千分之二、非自住千分之十=1%,非自住的地價稅約自住的4-5倍,
若持有非自住土地10年,地價稅要繳公告地價的1%x10次,且土增稅的價差還是要繳稅,
持有非自住土地10年,賣出的地價大約要x2才能算是有利潤,
要不然把錢放銀行賺那1.5-2%的利息可能還比較好賺。
當台北市/新北市把公告地價調得較接近市價,就會增加土地持有成本,
台北市/新北市雖然公告地價還是差了市價一大截,但比其他縣市更接近市價,
景氣好時房價會漲不少,景氣不好時房價也必須微幅上漲才能cover過每年1%非自住地價稅的成本。
台北的新光三越站站店公告地價每坪約120萬,1坪的地價稅每年就要繳1.2萬"以上",
像店面、商業區....都沒法用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稅率,這也是台北市店面會漲特別兇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在還沒調整公告地價時就短線買賣土地,會課不到多少土增稅和地價稅
現在則有"奢侈稅"讓投資土地至少要繳2年"非自住"1%的地價稅。
所以,炒房(投資)大多是用人頭戶,以自住千分之二的稅率才能賺較多。國稅局也有在盯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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