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樓主: eastern

老兵不死之自言自語...(金門行...)

[複製鏈接]

557

主題

2萬

回帖

81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810719
 樓主| 發表於 2010-12-6 18:09:45 | 顯示全部樓層
121# gy5677
還沒那麼孤單!
在南竿而已!
您哩?
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

557

主題

2萬

回帖

81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810719
 樓主| 發表於 2010-12-6 18:14:19 | 顯示全部樓層
120# az.yuan-yuan
一個供村姑使用...
偶在想"威而剛"價格匪淺!
又看門庭若市...
這樣子受得了嗎?
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

2

主題

63

回帖

27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7
發表於 2010-12-6 18:45:45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了13頁,只能說.....學長好

我還真是大菜鳥呀

預官砲兵37期,跟專八一起下部隊
澎湖湖西,大概很難碰到同梯的吧

0

主題

41

回帖

29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9
發表於 2010-12-9 09:53:52 | 顯示全部樓層
121# gy5677
還沒那麼孤單!
在南竿而已!
您哩?
eastern 發表於 2010-12-6 18:09


就是在西莒...在島上沒放過一天假,全年24 HR 管制只有反台假....

乍聽之下好像很慘,其實還比一般人輕鬆,我是開車的..............

在島每天早上英雄館集合勤前教育領派車單....島上很注重駕駛

勤前教育基本是由 3顆泡主持,過年期間由一顆角主持...

清運,搶灘運補,高官視察都要出動.....最高紀錄一車載了 6個將官

14 顆星.......

557

主題

2萬

回帖

81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810719
 樓主| 發表於 2010-12-13 10:07:49 | 顯示全部樓層
125# gy5677
所以說在外島中的外島輕鬆自在多了!
記得偶們連上有一天副司令官突然蒞臨,抽問了一位阿兵哥"軍人愛民十大紀律",結果全答對了! 副司令官二話不說立刻告訴連長:給他排下班船返台休假!(在那個年代除了已經結婚有配偶的才有機會返台休假) 真是羨煞人也!
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

557

主題

2萬

回帖

81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810719
 樓主| 發表於 2010-12-15 11:47:39 | 顯示全部樓層
談當兵...
果然輪到小"牛"(非"犬")服役了!
偶非常憤憤不平...
因為老子已經當過三年兵,兒子也要服三年役...
只是此役非彼役?...
是在海外讀完研究所後,老媽希望他回來將應盡義務完成...
往後就可以海闊天空...
所以選擇了"研發替代役"...
因當時人還在國外...先在網路上投個人資料,然後接受各個廠商徵詢...
並在網上面試及決定日後三年的東家...
接著就是要到成功嶺"受訓"個把月...
回家上班"朝六晚X"...
因為現在的科技業大都是責任制,下班時間根本無上限...
前一年領19000多...
有點像廉價勞工...
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

115

主題

3841

回帖

3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30187
發表於 2010-12-16 00:47:1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fums420505 於 2010-12-16 00:54 編輯

最近有一些立委建議
以前當三年兵的
要編列補償
可是好像國防部沒答應
相信若立委多一些堅持
大概會有一筆額外收入喔!

想起以前那些三年兵
看到那些比自己晚進來卻可以先回家
可真不好受

我一位朋友三年兵
二年滿時有『退伍假』(好像十天)
那時在金門
他老兄回台休假(住台東)
時間到了卻不想回去,躲了起來
最後還是在火車站被憲兵抓到
送回金門
關在看守所
然後就成了我的朋友(我那時再金防部看守所值勤)

後來好像也沒被判『逃兵』
因為我先退伍回台
他還幫我轉信(給無緣的女友)轉了一陣子
耘山草堂

22

主題

737

回帖

2362

積分

金牌會員

積分
2362
發表於 2010-12-16 09:45:55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有一些立委建議
以前當三年兵的
要編列補償
可是好像國防部沒答應
相信若立委多一些堅持
大概會有一筆額外收入喔!

想起以前那些三年兵
看到那些比自己晚進來卻可以先回家
可真不好受

我一位朋友三 ...
fums420505 發表於 2010-12-16 00:47


好想收到那一年的錢!

35

主題

457

回帖

7247

積分

遊客

積分
7247
發表於 2010-12-16 13:35:2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認為這一筆額外收入應該是要不到的!
雖然當時的兵役法規定是「陸軍2年」服役年限,
照理講所有陸軍常備役都只要當2年役期就可以。

但是「陸一特」的第3年役期,是以後備軍人身分,
依據兵役法第 37 條二款(就現行條文來說)實施「臨時召集」一年,是依法有據。
所以應該是無法補償了。

兵役法第 37 條: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應下列召集:
一、動員召集:戰爭或非常事變時,依作戰需要實施之。
二、臨時召集:平時為現役補缺、停役原因消滅回役,戰時為人員補充或在軍事警備上有需要時實施之。
三、教育召集: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
四、勤務召集:戰時或非常事變時,為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等勤務需要實施之。
五、點閱召集:於點驗或校閱時實施之。

115

主題

3841

回帖

3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30187
發表於 2010-12-16 14:04:01 | 顯示全部樓層
130# omp

聽國防部的解釋好像也有提到這一說法
只是:多幹一年是事實,一年的青春時光
唉!
耘山草堂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2home打造桃花源

GMT+8, 2026-10-26 11:20 , Processed in 0.05742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