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樓主: jeffer

我對都更的看法

[複製鏈接]

64

主題

1066

回帖

8202

積分

遊客

積分
8202
發表於 2012-5-13 08:44:01 | 顯示全部樓層
單單 一大群收入不到3萬的 非建築專業學生
能夠義無反顧的跑出來替
家有建築專才
家產億萬
被法院三次判定敗訴的王家
爭取億萬的居住基本人權
就很難想像 理性的討論 正義的方向在那了

親兄弟都常搞到要菜刀相向了
何況是堂兄弟間的恩怨
再加 阿嬤 伯 叔 這麼多張嘴
還敢誇言 這是產權獨立的透天屋(旁邊的路還是別人的)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17

主題

2744

回帖

1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13859
發表於 2012-5-13 09:56:35 | 顯示全部樓層
佔王家一天到晚佔用別人的地來出入,建設公司把王家踢出,建設公司在他們買的土地外圍建起高牆,讓王家無路出入不就得了,反正都能靠著捷運線旁的空地出入,又沒佔用道私人土地,閒雜人等在替他們擔心沒路出入,擔心甚麼?
一億多的王家,都更踢出王家,讓他們一毛都拿不到,不是懲治王家最好的方法不是嗎?
反正產權都在王家人手上,不在外姓手上,關起門來還是王家的產權不是嗎?他們喜歡拿刀子互砍健身,又何需外人來說嘴。
王家豬狗不如,然後可憐王家以後沒辦法申請建照,所以建築公司佛心來的一定要王家都更,需要特別感謝建築公司嗎?
人家放棄住一億多的豪宅,寧願住本來的狗窩不行嗎?
如沒問題,何需緊急停止不再強迫拆屋,半年內修法!
法院,是正義的全部嗎?
看那種30年的老磚房沒保存的意義,就是要您拆除,看了都快吐血!

評分

參與人數 3威望 +45 收起 理由
鳥迷 + 15 說得好~
阿俊 + 20
Eyesman + 10

查看全部評分

17

主題

2744

回帖

1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13859
發表於 2012-5-13 10:08:31 | 顯示全部樓層
141# STSHAOWW
請教一下多少收入以上才能出來嗆聲?
繳一千萬遺產稅的人才夠資格嗎?一個人出來嗆私設道路的問題,連公家機關外的流浪狗都懶的理您。
現在不是支持王家,而是王家是倒霉的第一炮,不出來嗆聲,明天就是您家莫名被拆,反正錢放在法院了,要不要領是您家的事。

評分

參與人數 1威望 +9 收起 理由
鳥迷 + 9

查看全部評分

64

主題

1066

回帖

8202

積分

遊客

積分
8202
發表於 2012-5-13 11:16:33 | 顯示全部樓層
141# STSHAOWW
請教一下多少收入以上才能出來嗆聲?
繳一千萬遺產稅的人才夠資格嗎?一個人出來嗆私設道路的問題,連公家機關外的流浪狗都懶的理您。
現在不是支持王家,而是王家是倒霉的第一炮,不出來嗆聲,明 ...
nenghsin 發表於 2012-5-13 10:08

裡地袋地的苦不是你能了解
也不是這代人可以替下代人決定的
土地不是一般的物件
立法的深意有時難如相對論
所以有土地法來專業規範
至於王家是否為袋地
(專業的法律名詞 決非你我自我的想像)
(就像我曾有塊有臨計劃道路 可以停車的地
主動要求建商合建 人家理都不理你
把你細長形的地免費當通風 採光用多划算
在我絕望很久後
結果相關單位主動發文給我
判定面寬不夠為裡地
需強制合併建築
換建商主動來跟我協議 )
也像蕃茄在美國稅法上是蔬菜或水果的定義一樣
法律不見的是事實 把他當規定比較好
修法是專業的行為
鄉民們的認知 那就初一 十五不一樣了

土地五個人持有還叫獨棟 產權獨立
那請問 壹棟 2樓 3樓 4樓 5樓的公寓
所有權人 都不大於五 以後要不要也排除

這還是有建物的
單純素地 還有土地法34之 1的 是不是也要廢除

法律在未廢除前要一體適用
否則就是特權

無法充份利用的土地不夠繳稅是財富還是負債
你知道 以前有多少所有權人要求 拋棄土地所有權的案子
政府還不准 嗎?

我也有 商業區一樓的店面 我也不要都更
應該說沒有一樓店面要都更的
要找樣版要挑一下吧

聽說有好幾個都更案要處理
為什麼會挑王家試刀
大家想一想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14

主題

1301

回帖

5117

積分

遊客

積分
5117
發表於 2012-5-13 14:16:49 | 顯示全部樓層
王家一天到晚佔用別人的地來出入,閒雜人等在替他們擔心沒路出入......
可憐王家以後沒辦法申請建照......
30年的老磚房沒保存的意義,就是要拆除......
nenghsin 發表於 2012-5-13 09:56

+1
用這種理由
悲天憫人 氣急敗壞 的指使市政府 把王家(或將來的你/我/他)的房子拆掉......很正義嘛?
都是 恨鐵不成鋼 的為了王家好?

原來建商跟市政府是這麼佛心來的愛護著王家......
這種 愛 還真令人難以消受啊
==================================================================
說到這裡 突然跳Tone的想到某位大大(抱歉記不得誰了)說過的 波斯灣戰爭
伊拉克人是這樣看的
家裏的父兄 在家裏鄰里間凶惡暴虐無道 於是(世界)警察來了
殺了你家的父親兄長 在大打出手的時候也搗毀了這個家中許多家具器物
在一片狼籍 連代牽扯死/誤傷無數親人之後......
告訴你:兄弟!你自由了 但基於使用者付費 你知道的 自由是需要一點代價的......(伸手要錢貌)
正義???美家 燬家殺/傷人一切都是佛心的為了 伊家 好???
如果正義就是這個樣子 那我或許能理解暴力拆掉人家的房子 真的是為了那個家好......

評分

參與人數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阿俊 + 20

查看全部評分

PTT 團唬濫王:
我不怕老婆…

64

主題

1066

回帖

8202

積分

遊客

積分
8202
發表於 2012-5-13 18:20:54 | 顯示全部樓層
141# STSHAOWW
請教一下多少收入以上才能出來嗆聲?
繳一千萬遺產稅的人才夠資格嗎?一個人出來嗆私設道路的問題,連公家機關外的流浪狗都懶的理您。
現在不是支持王家,而是王家是倒霉的第一炮,不出來嗆聲,明 ...
反正都能靠著捷運線旁的空地出入,又沒佔用道私人土地,閒雜人等在替他們擔心沒路出入,擔心甚麼?

nenghsin 發表於 2012-5-13 10:08

建築法規不熟的外行人替內行人出頭
年收不到半百的替 億萬家產的人抗議
台灣的公理????

自認有理 上法院提告
等到判決不利自己時又不願受法律管轄
走群眾路線 當然爽阿 !!
如果可以 大家都嗎要當粱山好漢

法律是來遵守的
不是判決後來討論的

如果所有住戶都要100%同意才能改建
那叫什麼都更 憑什麼要給容積獎勵
就跟土地法34之1一樣 本來就存在強迫的性質

最近法律又改了
當初一些建築基地單獨分割出來的法定空地
民國100年 新加的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之5條第3項有新的規定
多了這一項 會影響以後的都更 或 改建嗎?
魔鬼藏在細節裡

法治的社會要看法條不是
一面之詞的懶人包

如果你或鄰居間也有疑似 袋地 裡地  私設巷道的糾紛
千萬不要受王家影響
要多方查詢 以確保自己的財產
(例如如果你是王家旁邊那塊既成道路的地主
不用大 10坪就好可能就是數千萬的財富
建商來找你談了或根本不理你
你怎麼認定他的價格
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力)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2592

主題

2萬

回帖

35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350518
發表於 2012-5-13 18:27:19 | 顯示全部樓層
值得討論的話題,未必能找出真理。
這事件要落幕,必須有很高的智慧。
無諍三昧,斯為第一。

295

主題

4400

回帖

2萬

積分

新手上路

積分
24358
發表於 2012-5-14 11:22:2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indu 於 2012-5-14 11:31 編輯
值得討論的話題,未必能找出真理。
這事件要落幕,必須有很高的智慧。
陳青 發表於 2012-5-13 18:27

要落幕,只要時間一久,就落了,九成九的人都健忘。
要完美地落幕,才要極高的智慧,而且是眾人都有才行。
本帖這麼多人發表意見,分成二派互相攻擊,彼此都攻擊不同點,自然無交集,變成各說各話。
網路上事不關己的人都這樣了,當事人自然更不例外。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2home打造桃花源

GMT+8, 2026-10-22 05:39 , Processed in 0.04811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