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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大海

擅闖私人農地有罰則嗎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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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00:00:55 | 顯示全部樓層
什麼罰則??難喲..他們是在地..等你也在地化之後..就不一樣了..
之前我農地還是別人的時候..
就是附近溪流垂釣客的停車地..我們接下之後..
才整地完..就有很多直接開進來的..
後來有象徵性圍一下..情況就好轉了..
厚來狗狗巡邏後..就沒釣客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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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don + 8 聰明的好辦法 ~讓他們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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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00:57:29 | 顯示全部樓層
大海兄,我是這樣想~
您的目標大致已達三分之二,花了很多心血再忍忍!
不要最後的三分之一有衡生問題的機會.
待有較長時間在此生活時,慢慢技巧性建設起有些美麗(就是障礙)的設施,
自然問題會解決!
Simple Life  隨心所意 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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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08:11:41 | 顯示全部樓層
大海
原來你蓋這麼多了喔
前幾天才從都蘭派出所附近訪友回來

建議你在通道設障礙  如豪溝   坦克坑等 +  日後可移除之路障
(完工驗收時較不麻煩)配合大一些之標示牌
你自己進來要注意閃一下   

現階段隱忍一下,  完工後阻絕設施就任你做了
期待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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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11:43:22 | 顯示全部樓層
1# 大海
      很多農地,不管有無圍籬,都有立[禁止入內.違者送警],警告意味濃厚,大概曾有人去偷走地上物,鄉下常有撿蝸牛情形,立牌還是多少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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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14:49: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bafe 於 2011-7-8 14:51 編輯
其實談到罰則的地步的確是最不好的了,但先了解一下還是比較好。

客氣的對待入侵者,反而被嗆,真是搞不懂,難道尊重你,稱你為原住民,你就可以毫不尊重他人 ?  氣死人了。
大海 發表於 2011-7-7 23:59

大海 大您好
我隔鄰因屢次擅入我家私自蓄意噴灑除草劑已獲刑事起訴
但構成要件土地所有人要明確規範出私有土地
並很清楚呈現他人擅闖的證據
不然擅入很難成立
成立後最大的好處是園子裡東西不再不翼而飛
也有了隱私權更不怕隨隨便便的人進來下毒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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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20:19:39 | 顯示全部樓層
古時候到處去拔養豬的野菜
從沒想過擅闖私人土地的問題
現在去菜園,也是常常抄捷徑,通過很多田
也沒想過罰則
不讓別人過,標示清楚應該問題就可解決吧
這樣有給鄉下人文化衝擊,但應該還可接受
雲淡風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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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21:51:06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大部分朋友不介意陌生人採野菜經過自己的土地,
在意的是車子就這樣大辣辣的壓過, 應該是沒有人會很樂意自己的農地讓眾人車當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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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8 22:21:3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Vincent814 於 2011-7-8 22:25 編輯

刑法第 306 條 (侵入住居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土地必須有障礙物圍繞才可主張侵入,最簡單的土地圍繞方式:2米立一木條,再以"有刺鐵絲"圍繞,不必密集簡單繞2~3條即可宣示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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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7-9 20:36:46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達人提供資料,與Vincent814 大相似。

刑法第306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第 308 條  第二百九十八條及第三百零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民法第 790 條  
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一、他人有通行權者。
二、依地方習慣,任他人入其未設圍障之田地、牧場、山林刈取雜草,採    取枯枝枯幹,或採集野生物,或放牧牲畜者。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建議,如果沒辦法設門禁,則先設立告示牌,讓人知道這是私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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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台東,變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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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7-9 20:44:56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之前也都有人會騎車,停在我的地的最裡面,再走下去海邊,我並不會去阻止,但現正在蓋農舍,裡面有很多工具和材料,誰知道會不會有人順手牽羊呢?
更何況我的地不大,一台車停在中間就會影響動線,更氣的是竟然還動手去搬鷹架,當這裡他家廚房。
氣過了就算了,提供些相關法令供大家參考。
移民台東,變野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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