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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2-2-11 0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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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的土地被徵收 但農發條例中規定 老農可以在一年內"重購:..
但農委會擴大解釋為 須為一年內重購土地+申請建照完成
就有人民去打行政訴訟了 這是昨天承辦人員透露出來的
阿俊 發表於 2012-2-11 08:37 
限期重購屬於後續的行政救濟, 如此限期固然不合理,
例如, 台北市的農地被徵收了, 可能等它一百年也等不到有人要賣農地.
既然重購權可轉賣, 價值數十萬, 所以就給予限期使用, 但仍然轉賣得如火如荼, 似乎如此限期並無作用.
徵收農地 ----------> 侵害人民的憲法權利
限期重購 ----------> 行政救濟的作為
對於限期重購這個行政救濟, 進行違憲訴訟, 應該是沒有道理.
但是, 如果因不可抗拒之原因而無法於限期內重購與申請建照,
便以請願和訴願追求進一步的行政救濟, 是可以的.
甚至, 訴願失敗而進行訴訟, 也行.
如此訴訟不但與違憲無關, 且若官方無責, 一般的行政訴訟恐怕不樂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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