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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0 19: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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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cn3298 於 2013-1-10 19:58 編輯
恐怖 狗群啃童 縫百針
2013年01月10日
男童遭野狗咬傷後,昨天事發地點附近野狗群仍「趴趴走」。林建鋒攝
【曾雪蒨、朱俊彥╱台中報導】台灣中部知名觀光路線潭雅神自行車道旁,發生野狗噬童恐怖事件。一 ...
內湖阿忠 發表於 2013-1-10 10:36 
此次立法訴求:捕捉.結紮.原地放養.....................
結果:流浪犬咬人之後,父母自責哭斷腸,兒童毀容蒙上陰影一輩子-~~~~~~~~~申請國賠.喚得回一切嗎!!!!
國賠理由應該可以成立:
1.政府捕捉不力
2.責任歸屬,找不到餵養的"善心人士".但可以確定最後是政府"放養"....................
杜絕棄養
我是覺得應該給狗兒身分證(晶片)內容含監護人資料,並登記於戶口名簿.~~
養狗需"事前"繳交大筆保證金(狗養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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