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tliu 發表於 2016-4-9 19:59 
我小時候有養過兔子(其實是我哥養的) 我是負責餵食, 就是每隔幾天去住家對面的旱田,滿滿的地挖葉好像是野 ...
十多年前, 我是在夜市看到"好可愛"的"迷你兔", 買了2隻回家, 過幾天, 再買2隻, 過幾天, 再買2隻...
因為, 過幾天, 他們就回家了.
後來, 無意間在鳥店看到"好可愛"的"迷你兔", 買了2隻, 過了幾年, 變成8隻...
連兔子懷孕了都不知道.
假日, 會帶著兔子到附近學校的草地上, 讓他們跑個夠, 回家才吃飼料店賣的吃粗飽的飼料. 平時, 囚禁在大狗籠裏, 住在一間用不到的小小浴室裏.
這段養兔子的經驗, 只有兩個字可以做為結論: 造孽.
終於, 兔子經過幾年的苦難後, 在偶然的機會裏, 我送給了一座農場, 它設有可愛動物區, 裏面也有不少棄兔. 當籠子打開後, 剩下的6隻兔子不敢相信的走出籠外, 重新和其它兔子一起奔跑, 我流著眼淚下了決心:
1.如果我不能照顧, 我不會再養動物.
2. 我不會再花錢買賣生命(還是破了戒, 幫老婆買了KuKu).
各式各樣的動物都有喜歡他們的人, 也有各種買賣和飼養的原因, 陪伴、食用、機能性等等, 我不再自以為是的判定對與錯, 就是緣份而已.
緣份來臨時, 珍惜當下, 雙方應該都會很happy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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