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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子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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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20:46:37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6-11-5 21:07 編輯
笨羊 發表於 2016-11-5 15:55
唉!
我也不是沒有判斷力,不懂得「查證」及「判斷」。
等我抽個空,把文獻和看法列出。


引用歷史學家嚴耕望《治史經驗談》提出的「治史原則」,共勉之:
1. 儘量少說否定話。
2. 不要忽略反面證據。
3. 引用史料要將上下文看清楚,不要斷章取義。
4. 儘可能引用原始或接近原始史料,少用後期改編過的史料。
5. 後期史料有比前期史料更正確者,須有另一更早期史料作佐證。
6. 轉引史料必須檢查原書。
7. 不要輕易改字。

歷史探祕/歐陽修與兒媳有染?唐宋八大家醜聞報你知
http://www.nownews.com/n/2012/12/02/209959
風流大儒:唐宋八大家個個緋聞累累(作者:劉達臨)
http://news.sina.com.tw/books/history/barticle/15939-1.html

劉達臨(1932年至今),上海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亞洲性學聯合會主席,中華性文化博物館館長。

這篇網路轉載的文章,引用古籍甚為清楚。
雖然也有人反駁,譬如:駁網上流播的蘇軾「春娘換馬」的傳聞
http://big5.3mt.com.cn/g2b.aspx/ ... ow1289047c17p1.html

認為明末馮夢龍編的《情史類略》卷十三情憾類,所錄此則,
是引自明鐘惺《名媛詩歸》的記載。

但其說理,並不堅強。引錄較後年代的文獻,難道一定「錯誤」嗎?
難道不可能:後面這篇文獻,引自更早而失傳的資料嗎?

何況,這只是蘇軾逸事之一,
而所引古籍所載,幾乎都是「宋朝人」寫的,可靠性極高。
如要反駁「古代文人得權得勢,風流好色醜聞不斷」這個論點,
恐怕得再提更強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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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20:47:3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6-11-5 21:22 編輯

底下引用文獻,純粹說明前引(劉達臨的)論點,不是空穴來風。
為減少圖片占用版面,請點開奮C

一、韓愈

宋陶翩m清異錄》卷上藥品門,《欽定四庫全書》本:

昌黎公愈,晚年頗親脂粉。
故事,服食,用硫磺末攪粥飯啖雞男,不使交,千日烹庖,名「火靈庫」。
公間日進一隻焉,始亦見央A終致絕命。

(脂粉,就是女人。而且是年輕女人,
因為年輕女性荷爾蒙散發出來的體香,聞起來就像「脂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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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20:49:15 | 顯示全部樓層
二、蘇軾

1. 宋王明清《揮麈後錄》卷六東坡杭州湖上會客,《四部叢刊續編》本:

姚舜明庭輝知杭州,有老姥自言故娼也,及事東坡先生。
云:公春時每遇休暇,必約客湖上。
早,食於山水佳處,飯畢,每客一舟,令隊長一人,各領數妓,任其所適。
晡後,鳴鑼以集之,復會望湖樓,或竹閣之類,極歡而罷。
至一二鼓,夜市猶未散,列燭以歸。
城中士女雲集,夾道以觀,千騎之還,實一時之勝事也。

(看這則記錄,就知道蘇軾做了官,多麼有權有勢啊!)




2. 明王世貞《調謔篇》莫相疑,《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卷208:

大通禪師者,操律高潔,人非齋沐,不敢登堂。
東坡一日挾妙妓謁之,大通慍形於色。
公乃作〈南柯子〉一首,令妙妓歌之,大通亦為解頤。
公曰:「今日參破老禪矣。」
其詞云:
「師唱誰家曲,宗風嗣阿誰,借君拍板與門槌,我也逢場作戲莫相疑。
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皺眉,愁彌勒下生遲,不見阿婆三五少年時。」




3. 明馮夢龍《情史類略》卷十三情憾類「朝雲」,情隱山房本:

坡公又有婢名春娘。公謫黃州,臨行,有蔣運使者餞公。
公命春娘勸酒。蔣問:「春娘去否?」公曰:「欲還母家。」
蔣曰:「我以白馬易春娘可乎?」公諾之。
蔣為詩曰:
「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閒分付贖蛾眉。雖無金勒嘶明月,卻有佳人捧玉巵。」
公答詩曰:
「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歎懊恨中。只為山行多險阻,故將紅粉換追風。」

春娘斂衽而前曰:
「妾聞景公斬揭O,而晏子諫之;夫子斯I而不問馬,皆貴人賤畜也。
學士以人換馬,則貴畜賤人矣!」
遂口占一絕辭謝,云:
「為人莫作婦人身,百般苦樂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賤畜,此生苟活怨誰嗔。」
下階觸槐而死。公甚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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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歐陽修

1. 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上,《欽定四庫全書》本:

歐陽文忠公在揚州,作平山堂,壯麗為淮南第一堂。
據蜀岡,下臨江南數百里,真、潤、金陵三州,隱隱若可見。
公毎暑時,輒凌晨攜客往遊。遣人走邵伯,取荷花千餘朶。
以畫盆分挿,百閉痋A與客相間。
遇酒行,即遣妓取一花傳客,以次摘其葉,盡處則飲酒。
往往侵夜,載月而歸。




2. 宋趙令畤《侯鯖錄》卷一,《知不足齋叢書》本:(網路文章誤為《宋稗類鈔》)

歐公閒居汝陰時,一妓甚穎,文公歌詞盡記之。
筵上戲約,他年當來作守。
後數年,公自維揚果移汝陰,其人已不復見矣。
視事之明日,飲同官湖上,種黃楊樹子,有詩《留擷芳亭》云:
「柳絮已將春去遠,海棠應恨我來遲。」
後三十年,東坡作守,見詩笑曰:
「杜牧之『綠葉成陰』之句耶?」






3. 宋王銍《默記》卷下,《說略甲集》本,《四庫全書》亦有,這則筆記比較長:

歐陽文忠慶歷中為諫官。
仁宗更用大臣,韓、富、范諸公,將大有為。
公銳意言事,如論杜曾家事,通嫂婢有子,曾出知曹州,即自縊死;
又論參知政事王舉正不才;
及宰臣晏殊、賈昌朝舉館職凌景陽娶富人女,
夏有章有贓,魏庭堅踰濫,三人皆廢終身。
如此之類極多,大忤權貴,遂除修起居注、知制誥。

韓、富既罷,未幾,以龍圖閣直學士為河北都運,令計議河北。
二相賈昌朝、陳執中爭邊事。其實宰相欲以事中之也。
會令內侍供奉官王昭明同往相度河事,公言:
「今命侍從出使,故事無內侍同行之理,而臣實恥之。」朝廷從之。
公在河北,職事甚振,無可中傷。

會公甥張氏,妹婿龜正之女,非歐生也,幼孤,鞠育於家,嫁姪晟。
晟自虔州司戶罷,以替名僕陳諫同行,而張與諫通。
事發,鞠於開封府右軍巡院。
張懼罪,且圖自解免,其語皆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異。
軍巡判官、著作佐郎孫揆止劾張與諫通事,不復支蔓。

宰相聞之怒,再命太常博士、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勘之,
遂盡用張前後語成案。

俄又差王昭明者監勘,誑H公前事,欲令釋恨也。
昭明至獄,見安世所劾案牘,視之駭曰:
「昭明在官家左右,無三日不說歐陽修;
今省判所勘,乃迎合宰相意,加以大惡,異日昭明吃劍不得。」
安世聞之大懼,竟不敢易揆所勘,但劾歐公用張氏資買田產立戶事奏之。
宰相大怒。

公既降知制誥、知滁州;
而安世坐牒三司取錄問吏人不聞奏,降殿中丞、泰州監稅;
昭明降壽春監稅。
公責告云:
「不知淑慎以遠罪辜,知出非己族而鞠於私門;
知女歸有室而納之群從。
向以訟起晟家之獄,語連張氏之資,券既不明,辨無所驗。
以其久參侍從,免致深文,其除延閣之名,還序右垣之次,
仍歸漕節,往布郡條,體餘寬恩,思釋前咎。」
又安世責詞云:
「汝受制按考,法當窮審,
而乃巧為朋比,願弭事端,漏落偏說,陰合傳會。
知朕慎重獄事,不聞有司,而私密省寺,潛召胥役,
跡其阿比之實,尚與朋黨之風」云云。

其後,王荊公為蘇安世埋銘,盛稱能回此獄。
而世殊不知揆守之於前,昭明主之於其後,使安世不能有所變改迎合也。
然則二人可謂奇士爾。
昭明後亦召用。而揆,饒州人,終殿中丞。
當張獄之興,楊闢叔外為舉人,上書陳相力救之。
今《宋文集》中有外書。














4. 宋司馬光《涑水記聞》補遺,《崇文書局叢書》本:

士大夫以濮議不正,咸疾歐陽修,有謗其私於子婦者。
御史中丞彭思永、殿中侍御史蔣之奇承流言劾奏之,
之奇仍伏於上前,不肯起。
詔二人具析語所從來,皆無以對。
治平四年三月五日,俱坐謫官。
仍敕榜朝堂,略曰:
「偶因燕申之言,遂騰空造之語,醜詆近列,中外駭然。
以其乞正典刑,故須器磛鋮A有一於此,朕亦不敢以法私人。
及辨章之屢聞,皆懣讕而無考,反云其事暗昧,不切審實。」
又曰:
「苟無根之毀是聽,則謾欺之路大開。
上自邇僚,下逮庶尹,閨門之內,咸不自安。」
先是,之奇盛稱濮議之是以媚修,由是薦為御史,既而反攻修。
修尋亦外遷,其上謝表曰:
「未乾薦禰之墨,已關射羿之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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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6-11-5 20:59 編輯

無風不起浪,難道古人相互攻訐,是全然「空穴來風」的嗎?
看看這則南宋筆記,就知道古人是多麼「豪爽開放」。

宋周密《癸辛雜識》續集卷下秦九韶,《欽定四庫全書》本:

余嘗聞楊守齋云,往守霅川日,秦方居家。
暑夕與其姬好合於月下,適有僕汲水庭下,意謂其窺己也。
翌日遂加以盜名,解之郡中,且自至白郡,就欲黥之。

楊公頗知其事,以其罪不至此,遂從杖罪斷遣。
秦大不平,然匿怨相交如故。楊知其怨己,每闞其亡而往謁焉。
直至替滿而往別之,遂延入曲室,堅欲苛留,楊力辭之。
遂薦湯一盃,皆如墨色,楊恐甚,不飲而歸。
趙釵V在廣中多蓄毒藥,如所不喜者,必遭其毒手,其險可知也。




秦九韶,何酗H也?
他是中國偉大的數學家,但是為人異常陰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7%A6%E4%B9%9D%E9%9F%B6

] 秦九韶(1208-1261年),字道古,中國南宋數學家。
] 著作有《數書九章》,其中的大衍求一術
] (一次同餘方程組問題的解法,也就是現在所稱的中國剩餘定理的歷史解法)
] 和秦九韶算法(高次方程正根的數值求法)
] 是有世界意義的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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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5 23:10:24 | 顯示全部樓層
兄臺大才;自古子不語……

現今世代搜奇求異以出人眾非是傳後之教,僅取那大漢光輝


以勵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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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羊 發表於 2016-11-5 20:51
無風不起浪,難道古人相互攻訐,是全然「空穴來風」的嗎?
看看這則南宋筆記,就知道古人是多麼「豪爽開放 ...

    我也很喜歡陰謀論,但問我有沒有證據,我一定說沒有。很多人傳言某位總統同性愛人干政,其實相關「論證」文章我也看過,私下我也快被說服,但那文章算證據嗎,完全不算(雖然我私下看得很過癮,但在公開場合我會說這個缺乏直接證據)。然後因為現在有人說某總統愛人干政,以後幾百年後的人就會拿現在的八卦雜誌網路文章做為「證據」,對某位總統有同性愛人干政言之鑿鑿。

    要審判一個現代人,有所謂無罪推定原則,沒有證據說某甲犯某罪,那某甲還是只能被判無罪,無論繪聲繪影的說法流傳多廣多深入人心。基本上,以目前中華民國的刑法通姦罪去審判宋朝歐陽修,還是要有人目擊捉姦在床等直接證據(古代無錄影機,只能靠目擊),否則審判結果他就是無罪。至於一般人怎麼說,只要歐陽修沒有出來告他毀謗,那倒是沒有被告刑事的問題,但其實毀謗的證據還蠻確實的(歐陽修在刑法會被判無罪,所以與媳婦有染傳言在法律上算毀謗,沒證據就指控亂倫也不能算公益或可受公評範圍)。一個在刑法上犯毀謗罪證據確實的人要說一個沒有通姦證據的人犯通姦罪,基本上說服力還是很薄弱的,理論上無法說服陪審團。

    至於風流或嫖妓,本來就沒什麼好奇怪的,應該很少人認為文人是聖人或宗教人士。我前面回文也不是針對這種,單純是針對與媳婦有染這件事。也不能因為某甲很風流或常嫖妓,就認定他和媳婦有染。

    其實以上仍然不是我本來發文的重點。真正的重點是為什麼會有往古代翻案的風潮?因為很安全,你翻文革或六四的案,就算證據確鑿,還是很危險,所以往古代發展相對安全,怎麼寫也不會被告,所以我都當嘩眾取寵看待,這些人連這麼近的文革六四都看不清楚,卻能把幾百年前的事件說的活靈活現,難道不好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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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笨羊 於 2016-11-6 01:37 編輯

有一位臺灣農夫認為「有機農產品」的品質較佳,他列舉了幾點理由:
1. 風味較佳
2. 營養成份更高
3. 硝酸鹽含量可能更低
4. 儲藏時間更久
為了強調以上論點,他提到:「根據《美國農業貿易季刊》報導,
全美國數百位美食主廚認同有機食品風味較一般食品為佳。」

另一位臺灣農夫說:
「外國雜誌的報導,常常亂寫。」

原來的那位農夫,只好詳細說明:
1. 《美國農業貿易季刊》雖然不是「學術期刊」,
但至少算是「專業期刊」,不是「一般雜誌」。
2. 《美國農業貿易季刊》是美國在臺協會農業貿易辦事處發行的,
它刊登的文章是專家所寫,不是阿貓阿狗寫的。

第二位農夫說:
「我的重點是,東方人的口味,和西方人不一定相同。」

----------------
上述故事,告訴我們兩點:

1. 第一位農夫最初的重點是:「有機農產品的品質較佳」,
接著回覆「引用的資料尚稱可靠」。

2. 第二位農夫先提到「引用的資料亂寫」,
接著把重點從「有機農產品的品質較佳」,轉移到「東西方口味不同」。

言盡於此,不再糾纏囉!  

---------------------
以上比喻,所用資料取自:
http://info.organic.org.tw/super ... tml?Category=1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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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ineman 於 2016-11-6 11:40 編輯
笨羊 發表於 2016-11-6 01:22
有一位臺灣農夫認為「有機農產品」的品質較佳,他列舉了幾點理由:
1. 風味較佳
2. 營養成份更高

接著回覆「引用的資料尚稱可靠」。


    我也有引用「某總統愛人干政」這事。網址恕我就不給了,有興趣自己搜尋就有(用你認為的總統全名和「同性戀」一起搜尋,姓曹的那位發表的)。

    至於可靠不可靠,只能由各人用自由心證。不過就算用最寬鬆的心證,古今兩個案子都無法判定為「有罪」(事實)。不是說不能報導或引述,而是報導引述時頂多只能用記者常用的字眼「疑似」「據傳」「可能」而不可能斷言必然是這樣(事上實羊大引用的nownews新聞,標題還真的加了問號)。我一開始到後來說法都一樣,我都是當做想出名的嘩眾取寵來看待(包括公開為文說某總統有同性愛人也一樣,即使我很喜歡看,但我一樣當政治立場不同的人身攻擊看待),只是隨著後續回文解釋得比較清楚(這些人這麼有閒,近代文革六四大冤案不翻案,搞到古代去,就是因為死人不會回嘴),和有機或東西方口味應該是沒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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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騙子人生

copy 發表於 2016-11-5 20:45
形容詞,是不是最好不重要.
有些事發生只讓人識人,有些事會讓人很難爬起來.
閉門思維懲罰自己?還是如何懲罰他?

由您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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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聲盡是廣長舌 山色無非清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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