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表於 2010-9-25 21:56:01
|
顯示全部樓層
26# 2home
討論:
我仔細想想親身案例, 建築限制區應該是距河岸 50 公尺沒錯!
我在另一帖招租的神農段水岸田, 目前 185 跟 185-1 以前是一整塊, 使用分區: 河川區, 使用類別: 農牧用地 地目: 田, 那時仲介跟我說這塊地一定可以蓋農舍, 只要重新劃定... 聽不懂, 但也依其建議請仲介及代書在買賣過程中辦理重新測量, 最後劃成目前的 185-1 (河川區), 185 (可能是一般農業區, 因為我沒有謄本, 仲介說已經不是河川區就是了). 推理來了: 河川區應該就是政府劃定據以限制建築的區域, 政府應該不會無聊到把我的一部分田劃出河川區, 等我要蓋房子時再來測量一次距離 (150 公尺), 據以退件. 從 Google map 上可以看出, 185-1 這塊地應該是 50 公尺, 而不是 150 公尺. 所以我推理仲介告訴我的 50 公尺應該是正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