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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農地分割與換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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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 16:01: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我於3個月前買了1塊6.8分農用袋地,因臨地地主願意與我分割換地,聽代書說剛好最新的法令規定可以分割換地,
而且當地地政人員說這是今年他們接的第1件用於新法令,因此代書說必須2~3個才可以辦好。

我買的這塊農地地主與隔壁鄰地地主是親戚關係,隔壁鄰地地主的農地大約6分地且有蓋農舍及資材室,由於要與他互相分割換地,所以想知道各位前賢是否有人也有辦理過相同事情,還是代書在拖延,但是心裡想說代書應該不會拖延才對,她愈早辦完愈早收款啊,拜託各位的支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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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大鳥 + 14 進級了。
Jason_sss + 8 事緩則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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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 16:22:32 | 顯示全部樓層
既然隔壁鄰地地主是親戚關係
圖畫一畫自己去地政事務所辦不就好了
省錢又沒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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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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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9 00:21:58 | 顯示全部樓層
T大:您此案雖名稱換地以利後方農地通行,實為農地合併再分割,程序上須由主管地政單位呈送縣市政府核示。再則因要合併分割之鄰地尚有農舍地上物。若是合法申請建物,作業日期必定耗時,故代書所言謂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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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9 05:46:2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家族去年有一塊共同
持有的農地, 經大家開會
一致同意分割
從委託代書處理, 到拿到
分割後的權狀 花了半年

每塊土地狀況不同.
政府法令繁瑣
我們的代書開業超過二十年
還要花了半年,真的不能怪代書手腳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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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9 06:56:58 | 顯示全部樓層
一致同意分割的話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辦不就可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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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9 08:10:23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問最新的法令, 有條文可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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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9 13:54:51 | 顯示全部樓層
可參閱農發條例第16條之規範:
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末達0,二五公頃者,不得分割。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數未增加者,得為分割。
二,部分依法變更為非耕地使用者,其依法變更部問及共有分管之未變更部分,得為分割。
三,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所繼承之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四,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五,耕地三七五租約,租佃雙方協議以分割方式終止租約者,得分割為租佃雙方單獨所有。
六,非農地重劃區,變更為農水路使用者。
七,其他因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之需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為分割。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共有耕地,辦理分割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後之宗數,不得超過共有人人數。
※此為摘錄"農業發展條例"。簡言之農地分割為上述記要;最起碼要二筆地號以上,不然就是一單獨地號,面積超過O,五公頃以上,方能分割為二筆地號,面積各為0,二五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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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9 15:09:29 | 顯示全部樓層
以前就有了,不一定要用新法規,若相鄰兩地,可以用界址調整的方式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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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1-19 23:44:20 | 顯示全部樓層
代書說是之前屏東縣長_蘇嘉全蓋農舍將其所屬農地蓋圍籬,讓其他地主無法進出自有農地,才會有後續所謂此條款,但是我還是有聽沒有懂,因為我找不到此法條說明,請球前賢高手指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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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不 想 被 點 名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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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0 09:44:27 | 顯示全部樓層
Tainan_man 發表於 2014-1-19 23:44
代書說是之前屏東縣長_蘇嘉全蓋農舍將其所屬農地蓋圍籬,讓其他地主無法進出自有農地,才會有後續所謂此條款 ...

應該叫耕地等值互換吧..

基本上面積不得增減  否則就等同買賣了.
這年頭好聽的假話還是比難聽的真話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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