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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如何兼賣農產品、咖啡、簡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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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25 11:29: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各位前輩好

個人一直想擁有一塊農地種植,並且也想營造出主題景觀的簡易行動咖啡站,
但是政府的法令對於這類不知有何限制?
雖然擁有農地還是3、5年後的事情,但是知道法令,就會在買農地時多做考慮,
感謝各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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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25 11:51:56 | 顯示全部樓層
行動咖啡站的好處是可以任意移動,比貨櫃又略勝一疇, 一般行動咖啡是設在公共場所國有地上,自然就會有警察來管理,如果是私人農地上面停露營車或行動咖啡,警察不知會多事去管嗎? 還是這是有違農地農用是農業局的事,由農業局去管,如果相關單位有來,就把有繳牌照稅的露營車或行動咖啡開到馬路上,留下農地農用花木草是否就沒有問題! 這感覺好像貨車是來載貨的,確拿來營業,如果行進間,被警察攔下,而我們會自行解讀成生財的咖啡器具也算是貨物啊,我拿來載貨有錯嗎?

個人覺得遊走灰色地帶,關鍵還是在農地上做生意,如果影響到週遭鄰居的生活,如客人停車問題,或亂丟垃圾大聲宣嘩,就一定會被檢舉,就像現在的日租套房一樣,或是沒有定期回饋鄉里引起酸民或沒有和睦相處,遲早會被檢舉! 或許行動車可以移動,逃過幾次,但若相關人員若未處理,鄉民就一定會持續檢舉,同行也會有意見! 讓你很難做生意,所以要做生意並做的長遠,就一定要想辦法全部合法,沒有把柄讓人捉!

如果未來農地有想走觀光路線,最好就是要想辦法走休閒農場的方向.

休閒農場許可登記,如何申請?

    申請人應填具休閒農場籌設申請書,並檢附經營計畫書10份(含農場土地使用清冊及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跨越直轄市或二縣(市)以上區域者,向其所占面積較大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休閒農場籌設。

    申請籌設休閒農場,申請面積未滿10公頃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農業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審查符合規定後,核發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申請面積在10公頃以上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後,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

    申請人於取得主管機關所核發之休閒農場籌設同意文件後,得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籌設之住宿、餐飲、自產農產品加工(釀造)廠和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售)及教育解說中心等四項設施,涉及土地變更使用者,應以休閒農場土地範圍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休閒農場申請人依經營計畫書之各期內容辦理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及土地變更編定,並於各分期設施完成後,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勘驗,經勘驗合格後,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換)發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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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5 12:13:16 | 顯示全部樓層
非常感謝站長百忙之中的回覆
我知道非住宿的休閒農場要0.5頃,應該是5分,5分要買在市區的邊緣,沒有錢
所以行動咖啡可行的話,設在自己的土地,左鄰右舍關係打好,生意不會好到塞車,
只是親朋好友自己、2h朋友/站長~有咖啡可以喝,這樣似乎不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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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25 13:59:38 | 顯示全部樓層
eileenwu 發表於 2015-2-25 12:13
非常感謝站長百忙之中的回覆
我知道非住宿的休閒農場要0.5頃,應該是5分,5分要買在市區的邊緣,沒有錢
...

偶還在想說第一關不知能不能過
特色農產品
特色咖啡
特色簡餐r

至少也要來點特色,如果沒有就不用想那麼遠,
買了農地後再慢慢玩出變化 ,說不定變露營場

不然就像站長講的活動,有人要開單就給它移走
圖為過年的嬤娉r
新竹公園



布袋的芋餅

湖口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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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結伴,峽谷為伍,美景天成好嚮往~好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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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25 14:16:3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在我的農舍裡
招待朋友喝咖啡吃簡餐\r
朋友私下問我一杯成本多少
我回說100
結果他丟200元給我
這樣會有事嗎?

基本上
私人土地有商業行為
通常都還好吧
垃圾丟在我的土地上
我都沒講話了
別人要告什麼?

車流量過大阻礙交通
路又不是我家的
請找警察
我管不著!

比較大的問題是
怕您生意太好
到時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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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5 14:54:45 | 顯示全部樓層
open808 發表於 2015-2-25 13:59
偶還在想說第一關不知能不能過
特色農產品
特色咖啡

這些餐車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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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5 14:54:45 | 顯示全部樓層
open808 發表於 2015-2-25 13:59
偶還在想說第一關不知能不能過
特色農產品
特色咖啡

這些餐車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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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5 19:56:50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地彩妝師 發表於 2015-2-25 14:16
我在我的農舍裡
招待朋友喝咖啡吃簡餐\r
朋友私下問我一杯成本多少

真的要是生意太好,那就繼續買農地囉
不過,休閒的農耕生活,才是買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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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25 22:13:58 | 顯示全部樓層
農地做營業埸所似乎愈來愈盛行,尤其是開便利超商。若幸鄰風景區.地廣.停車便利.利路人小憩.上廁所是為首選,似屏東台17綫枋寮至墾丁沿線。姑且不談生意好壞.建物是否合法(一般大都是違建)但謹記;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緊跟著來,若埸地夠大.名聲夠響,連消防單位.衛生局也會來關切。如有幸門庭若市;恭喜你~建管罰單開不完.因有人眼紅扯後腿。得失之間總需思量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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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26 02:38:2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5-2-26 04:37 編輯

既然是汽車/貨車的行動咖啡站,應該把車開到車流量/人潮較多+較空曠的路邊營業,
而不是在小貓沒幾隻,且消費者要跑大老遠的農舍賣...否則, 那台車很傷本。

一般攤販餐車約3-8萬就能搞定,多台貨車又要再加上20-100萬元,不容易回本。
所以,成本較高的汽車/貨車行動簡餐站,都是在沒人管或跑給人追的路邊/公有地營運....

而農地可以做為農產品展售市集,像賣花卉、茶葉、蔬果....
若兼賣點試口味的相關農產品餐飲,可能可以走法律漏洞。
但做為農產品展售市集的農地,舖水泥地/建物/挖池塘/圍牆...這些建物同樣要申請。

若在自己的農地經營,反正有得是地方收放攤販餐車(資材室或農舍裡都可以放)
可在自己的農舍裡賣,或用3-5萬元攤販餐車在自己的農地擴展營運範圍即可!
但同樣的,就算是農地舖水泥/碎石/柏油/磚塊....也一樣要申請。
可以把桌椅擺在草地/泥土地上。
至於用土壤固化劑把地整平,並沒有水泥/碎石/柏油...不知能否鑽法律漏洞?

只要符合農地農用,就不用怕被檢舉,若生意很好,
營業項目別偏離農業太遠,每月營業額超過8萬,就只是登記營利事業繳稅問題,
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http://www.ntbk.gov.tw/etwmain/f ... 2394001664?tagCode=
第一欄 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業、運輸業、照相業、一般飲食業。
三、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為新台幣八萬元。


PS.農業一樣是工作/行業,有賺錢營業一樣要繳營業稅。
有繳營業稅的才算是真的農業+農民! 可避免假農舍真豪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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