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種瓜得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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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土地鑑界後有部分被占用為道路,可以請求減少價金嗎?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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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10 10:57:59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種瓜得蟲 於 2014-12-10 17:26 編輯

各位好
小弟購買一塊土地已經簽約
原本認為是以3米寬的公有道路為2側土地的分界線
但鑑界之後才發現公有道路的實際位置是在另一側別人的土地上
也就是說我購買的土地有3米寬被佔用為道路
且已經通行幾十年已被視為既成道路所以不可能收回
合約中並沒有註明被占用應該如何補償
但有寫說若發生產權糾紛則賣方應負法律上賠償責任
請問我可以跟地主請求減少價金嗎?
謝謝


補充一下
地籍圖上有標示此條公有道路,寬度大約是3米
道路所有權和管理者都是國有財產局
鄉鎮公所鋪道路之前可能沒鑑界
把這條公有道路偏移了3米鋪設
導致我要買的土地有3米寬度變成水泥道路
實際上的公有道路座標卻是在鄰地上
所以我的土地少了3米寬度
鄰地多了3米寬度,
鄰地多的3米寬度實際上是國有財產局的道路只是沒鋪設水泥且有種植作物
那我少的3米寬度已經被視為既成道路且已鋪設水泥要收回已經不可能了
因為長度很長面積好幾百平方公尺
所以才想要減少價金
不知道有人遇過這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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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10 14:59:37 |顯示全部樓層
alex.chen 發表於 2014-12-10 14:06
關鍵的應該是被使用面積是否已領取政府補償金!
如果有,表示那部分已經是政府的地,原地主應以扣除後面積 ...

原本的產業道路所有權是國有財產局,所以是真的有這一條公有道路,並不是兩邊農民讓路出來的,有問過地主並沒有領取補償金,所以產權還是地主的,大概是以前作道路沒有鑑界,幾十年後土地買賣才鑑界才發現道路作到私人土地上了,這樣土地被占用去作道路,產權是不是就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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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10 17:05:45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種瓜得蟲 於 2014-12-10 17:26 編輯
alex.chen 發表於 2014-12-10 15:50
「產業道路所有權是國有財產局!」vs「所以產權還是地主的!」?
您的意思是國有財產局擁有道路管理權? ...


小弟可能對專業術語不懂所以表達不夠清楚
地籍圖上有標示此條公有道路,寬度大約是3米
道路所有權和管理者都是國有財產局
鄉鎮公所鋪道路之前可能沒鑑界
把這條公有道路偏移了3米鋪設
導致我要買的土地有3米寬度變成水泥道路
實際上的公有道路座標卻是在鄰地上
所以我的土地少了3米寬度
鄰地多了3米寬度,
鄰地多的3米寬度實際上是國有財產局的道路只是沒鋪設水泥且有種植作物
那我少的3米寬度已經被視為既成道路且已鋪設水泥要收回已經不可能了
因為長度很長面積好幾百平方公尺
所以才想要減少價金
不知道有人遇過這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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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10 23:11:18 |顯示全部樓層
阿俊 發表於 2014-12-10 18:30
已經通行幾十年已被視為既成道路所以不可能收回?
有這種說法?

如果可以收回既成道路
是不是要等到鄰地把佔用公有道路的那部份歸還且鄉公所鋪設新道路才能收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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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10 23:27:20 |顯示全部樓層
yuank 發表於 2014-12-10 19:47
既成道路,土地仍是所有權人的,只是使用受到限制-必須讓公眾通行。(可搜尋"釋字400號")
既成道路的成因,是因 ...

我上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找尋
民事類102年度上易字第602號
但找不到資料
可以告知是在哪個網站查到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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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11 00:49:51 |顯示全部樓層
yuank 發表於 2014-12-11 00:08
有阿?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原來我查錯網頁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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