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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子女, 不如不生!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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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18 20:30:00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這樣的子女, 不如不生!
可以理解  為何有夫妻結婚後  就是不想生小孩!
養大變仇人~



為分割遺產 5姊妹告老母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2月18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新竹縣陳姓老翁往生時存款被女兒花到剩下7元,因留下逾1000坪土地,妻子與3個兒子原本希望秉持遺願,將祖田世代傳下去,然7個女兒卻有5人要求分割,還與老母、兄弟對簿公堂,最後法官只得依法判准分割,但卻有無限感慨。

法官調查,陳姓老翁於民國97年5月過世,生前與妻子育有3子7女,過世時,配偶以及9名子女應繼分原各為10分之1(1女拋棄繼承),共同繼承遺產新竹縣面積廣達1100坪的土地,已於101年11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完畢。

亡父留1100坪土地
由於雙方就遺產並無不得分割的特別約定,其中5姊妹因而請求分割,7姊妹中1女拋棄繼承,1女意見與3兄弟一樣反對分割,因此5姊妹便以反對分割的老母、3兄弟及這名意見相左的姊妹為被告,向新竹地院民庭起訴要求分割遺產。

3個兒子具狀向法官表示,他們因「不願、不齒」與原告5姊妹對簿公堂,而以書狀方式表達心中意願。
訴狀說,大家本是同根生,父親對於祖田本有意傳承陳家子孫,族內長輩都可作證,但5姊妹們百般計謀,想將祖產變為遺產。

3兄弟等4人也被告
兒子們說,父親早期為苦力,靠幾分祖田含辛茹苦養育10名兒女,50歲時因受傷退休,此後每月各支付5000元作為家用,至父親往生為止,未曾間斷。

父母一輩子省吃儉用,才留有少許積蓄,但卻被原告中2個姊妹藉口借用,至今未還。

兒子們表示,兄弟們也期望能調解,奈何5姊妹所提金額太高,根本非3兄弟所能負擔,且還有老母在堂需奉養,母親也真不知如何才能兩全。

如今父親屍骨未寒,5姊妹卻迫不及待急著分割遺產,訴諸公堂,真是相煎何太急!

最後法官判准分割,而方法為原物分配、同時每名繼承人應繼分為10分之1。



http://tw.news.yahoo.com/%E7%82% ... F%8D-221149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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