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8-11-4
- 最後登錄
- 2024-5-26
- 在線時間
- 1918 小時
- 閱讀權限
- 90
- 積分
- 40033
- 帖子
- 1356
- 精華
- 0
- UID
- 5885
|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8-9-12 02:05 編輯
阿俊 發表於 2018-9-11 11:37
如果問題出在地政士身上 覆保也沒用(地政士自己都不愛護自己了 誰來保都沒用)
這個詐騙案是地政士把 ...
履保,錢是匯進去銀行指定臨時專戶,沒有銀行的Double Check ,地政士似乎拿不到錢吧?再說履保出了問題,銀行就有賠償責任了。我當時賣土地,印象裡我的權狀還是印鑑證明好像至少有一項是先由銀行履保專員拿走的。我當時契約言明買方必須全部價金匯入履保專戶才能辦理過戶登記,因此印鑑證明好像是銀行專員保管,等價金齊了才交給地政士辦理過戶。
買賣完成要撥走款項時好像買賣雙方還必須簽名才完成。若已過戶而買方拒不簽字,銀行履約條條文內有規定銀行若審視....,還是會將價金逕自撥付賣方。
買賣當時本來地政士有找玉山銀行做履保,但當日那位年輕人遲到了ㄧ個多小時讓買賣大夥人久等,要拿走訂金支票200萬元時,我請他出示證件給我看...,沒有穿銀行制服的他竟然拒絕了。加上履約價款他又寫錯....合約,大夥都很生氣就都同意把他Fire掉換人做!
隔了一星期重新簽約,這次是我找去的,改用華南銀行做履保(信託保證),銀行專員也是我的人,不是買方或仲介找的。
買賣金額那麼大,我寧可多跑一次,延後一週簽約,也不願冒可疑的風險。 |
-
2
查看全部評分
-
|
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生活的目的只有三個,首先是賺錢維持存活,再者是在為下一個階段的生活做準備,直到死亡。
另外一個是坦然的去接受或享受過去所準備的當下生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