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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為要分割,找了地方地政事務所(A)協助鑑界,發現臨地建物蓋在我的土地上,約佔20坪,找當事人確認,他說當時他是找另一個地政事務所(B)測量(說該地市兩鄉鎮交界),後有幾次要確認位置,有請地方地政事務所(A)再鑑界,結果都是一樣,與占地當事者談了多次,仍無效,先採存證信函要求還地,後又經鄉鎮協調未果,最後採法律途徑告訴,法官裁定請內政部測量局做最終判定,判定結果說沒佔到我的地,(只有圖面標示,沒有實地標位置),過段時間,另一塊臨地地主要鑑界,請地方土地事務所(A)鑑界,結果發現相上述建物還是佔到我的地,我與測量人說:測量局說沒佔到,你們量有佔到,那到底要聽誰的? 結果我看那測量員在圖面對了老半天,就是找不到相對應點,無法測量於是說擇日再測… 這期間發現佔我地的地主,在一開始要鑑界時與測量員走得很近,且鑑界當天他竟然沒出現?似乎老神在在已知道結果,我沒抓到什麼把柄,也無法說什麼? 只是覺得 量一塊地 有這麼困難嗎? 最後事務所告訴我門說,明年全國土地要重測,要我們看到時結果… 就是”拖” 自訣…我是否可寫封信函 同步pass 地方&內政部 測量局主管,且他們找出一個結果,到底實際狀況是怎樣? 另外,多次鑑界結果無最終解,我可以請求地方地政單位還我錢嗎 ?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爭取權益呢? 各位先進可有建議 ? 感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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