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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my_home 於 2013-7-1 09:57 編輯
33# hellomark168
hellomark大大, 您的效率確實深感佩服 !!
小弟我由於口袋深度太淺 , 取得土地後幾乎是 " 銀彈耗盡 " , 也沒多餘的資金委包 " 土木包商 "
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 " 以時間換取空間, 空間的創造來至於自我的掌控 " , 然而要達到
這種做法, 勢必與目前 " 合法蓋屋程序 " 大相庭徑, 甚至遊走 " 法律邊緣 ", 因此我才說我蓋房子
的模式是" 亂搞 " , 不外乎有下列原因 :
1. 合法取照蓋屋是有程序有時效性, 取得建照後勢必相對時間內蓋屋完成, 否則將失效 !!
假如蓋一般RC平房屋 " 30 坪 毛胚結構體 " , 完成費用約150萬 --- 不包含 " 建築師費用 ",
" 自來水 + 台電 申請配管拉線費用 " , " 證照相關取得規費及各雜項費用等 " , 且此筆
資金必須於 " 有效期限 " 內支出, 取的 " 建地土地 " 後, 我幾乎資金耗盡的情況下,
勢必自身需改變想法與修正蓋屋模式 , 才能達到 " 我的夢想屋 "
2. 因此假設 " 合法蓋屋30坪毛胚屋 " , 所需支出 " 150萬 " 2年內有效期限完成 , 把這 " 2年 "
變成 " 6年 " , 這 " 150萬 " 拆成好幾份分攤於 " 6年 " , 此時我的蓋屋所需資金壓力就瞬間
變成 " 不是壓力 "............. 但相對的這蓋屋合法性, 就變得 " 不合程序 , 甚至不合法規 ",
這也就是我說的 " 亂搞 " , 遊走法律邊緣
3.由於這是我 " 3home" , 因此關於 " 住 " 的迫切性是 " 零" , 在加上我夢想屋的要求是
" 颱風來不會垮 , 地震來不會倒 , 下雨時不滴水, 大雨來不淹水, 一切以簡單從簡既可 "
再加上我的 " 建地 " 為 " 190坪 " , 架構彈性大
基於上列觀點 " 移動式組合貨櫃屋 " 最符合我的蓋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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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與否個人認為應該是用 " 是否有牴觸法令 " 及 " 定義 " 這些關鍵字的探討
歡迎各位大大共同探討與研究 ~~ 感恩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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