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hws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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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置? 請教懂法務大大!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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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發表於 2012-9-26 09:21: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煩惱皆因自心起,
所造業報有因果;
今日所造各因緣,
他日必在汝身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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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發表於 2012-9-26 11:39: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 hws88
8# 檸檬

要注意「時效取得地上權」之問題!

或許待人接物應該以「情、理、法」作思維,但是當面對法律爭議問題時,則應以「法、理、情」為先後處理,
因為法律是不保護讓權利睡著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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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2-9-26 12:39:0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個人看法:
1.先釐清當初購地之初衷(A長期持有開發利用或B短期投資獲利出脫),假如是A:應以敦親睦鄰為訴求,如果是B:就不用理這個惡鄰.
2.建議先請仲介將該鄰屋因鑑界所衍生造成那些損害(噴漆OR釘界址等等)回復原狀,拍照存證.我想臨屋所在意的是,新買主對該土地並無真實存在的情感,對於早已存在該地的左鄰右舍,即便是因為土地買賣而成為鄰居,至少應該先打聲招呼,對於鑑界時因越界建築衍生的問題,是不是應該先協調臨屋所有人(鄰居)經雙方確認無誤後再進行噴漆等等,所以個人的判斷應該是鄰居奇檬子的問題罷了,應無太大惡意,他要的就是尊重.尊重什麼呢,尊重原居在該地附近的人而已,鄉下人總是希望新來的業主應該多多與鄰居溝通而已(常常聽到的聲音就是:新來甚麼都不問,想怎樣就怎樣,一點尊重都沒有,難道是乞丐趕廟公喔)...這點應該是您的仲介處理手法不夠成熟圓融所導致.
3.保持原買賣案件面積的完整性,意即讓臨屋呈現越界建築的違法狀態,而讓你在法律上保有絕對勝訴的可能性.
4.請先將您要回復給臨屋所有人的存證信函草擬好(內容大約是對於臨屋越界建築既存的事實給予寬容與諒解,基於敦親睦鄰願就越界建築之面積供無償使用),由您的仲介/代書/邀請該地里長與您一同拜訪鄰居.(當然如果您要做得更徹底些,就帶個禮物去吧),好好溝通應該有解,不過存證信函只能給他過目,待鄰居確認願意接受溝通的結果,再正式以郵寄送達方式由鄰居接收.
5.假如這些您都做了,臨屋還是很魯不講理,那麼建議您把地賣了吧,它跟您沒緣.
6.重點是在法律上您有權利要求拆屋還地,但端視您對於這塊地的購買初衷而已.
7.先彎腰建立與鄰居的相處之道與感情,搞不好經過這樣的處理,以後您的土地有任何需要幫忙的地方,鄰居們都會願意伸出援手的(比如說水源問題,排水問題等等)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與生活經驗罷了,希望能幫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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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12-9-26 13:11: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3# pipi

說明白點~
法律上有規定占有(佔用)他人土地者,可以因占有時間和平、公然、繼續10年(或公然、繼續20年)以上(2者差別在占有之始乃善意或非善意),依法律時效取得之規定,合法向土地登記機關登記地上權。
換句話說,占有人若懂得法律,先下手為強去登記地上權,屆時縱使所有權人去打拆屋還地訴訟,也無法取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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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2-9-26 15:42: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感謝大大回覆:
  1.小弟於4月因公司合併,申請優退.因熱愛釣魚,無意間發現釣魚場附近的土地預出售(丙建60坪 建蔽率40% 容積率 100%)且總價不高 就想向網上大大一般有個2home以供釣魚及休憩之場所(建20坪左右小屋),但就如上述般的惡夢來臨
  2.本人從未想貪圖侵佔或強迫之意,只有希望有圓滿解決之道(鑑界>不強迫拆屋,土地分割>劃分糾紛土地,買下無糾紛土地) 換得鄰里和諧,但
   聯絡屋主兒語意間是分割後土地未過戶與他們.(但分割後土地所有權並不是我的).所有主因皆因買賣這地的因素而造成.(或野L們也想保護自己吧!)
  3.有將存證信函傳真給仲介及代書(仲介認為標界釘址並無不法,代書認為一切依法辦理,無理取鬧,找錯對象)
  4. 9/26 早又到了"傷心地" 過戶不入 ,只到釣場散心. 見到車上釣具亦無心垂釣,隨手手機拍拍以餽個位大大!
  5." 存證信函" 已不再回應對方,就告終結! 準備好相關文件.要就來吧!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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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2-9-26 15:44:4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mile 於 2012-9-26 16:04 編輯

土地若被佔用,最好早點抗議,並以實體物圍界處理,若想擱置爭議,以倡議和睦共處之道,
那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對方不見得會承認地權與治權是你的。

不過爭議之土地,既然已被賣方分割,而且鑑界所做的標示,也都與你無關,大可完全不理對方。

對方寄存證信函目的,是想尋求賠償或藉此此合理化佔有之地?或是認為鑑界無效?因為非法
佔有土地,並有效治理一段長時間(10年),且沒有受到任何抗議後,可能被永久私吞或被合法化
擁有(地上權)。

鄰居如果無法直接溝通,而是以存證信函方式,做為溝通橋樑,那以後要和睦共處是不可能的,
因為雙方已結了梁子。當雙方無法溝通時,藉由第三方出面溝通(里長,法庭,代書,仲介...)
,可能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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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是有能力做你喜歡做的事, 過你喜歡過的日子. 並能分享快樂, 不會感到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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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發表於 2012-9-26 16:22: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我的看法是直接去找鄰居, 帶著你的地籍資料讓他明白, 你並不擁有那塊土地. 他要抗議應該是找原地主抗議. 或許你們有了共同敵人, 以後相處起來會比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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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發表於 2012-9-26 18:53: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對方寄存證信函目的,是想尋求賠償或藉此此合理化佔有之地?或是認為鑑界無效?因為非法
佔有土地,並有效治理一段長時間(10年),且沒有受到任何抗議後,可能被永久私吞或被合法化
擁有(地上權)。
Smile 發表於 2012-9-26 15:44

請問如果土地上有墓地也是一樣嗎?  [會被合法化擁有(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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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發表於 2012-9-27 11:09: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可google 善意的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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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發表於 2012-9-27 12:31:4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可google 善意的佔有。
jonce 發表於 2012-9-27 11:09

google "四鄰證明",即可找到官家討論公文.
風從虎,雲從龍;松下問童子,言師採藥去: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沒回應,就是棌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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