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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面積上限 100坪將縮為50坪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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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1 21:42:1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圍牆可以做,只要將其面積,交出設計圖含括在你1/10的建蔽率裡即可..
如果未申建,就是違建
kevin 發表於 2011-10-21 17:05

圍牆面積是以投影面積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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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02:51:2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22 03:47 編輯
呼籲不要再消費公職人員了啦,里長伯、村長大人也是廣義的公務員哦...學校教職員工都是廣義的公務員,所以只有腦殘的才會搬出公務人員服務法來說公務人員蓋的農舍不合法 ...
smhu 發表於 2011-10-21 19:39

也沒那麼腦殘喔....
領公家給的薪水就適用公務人員務法,甚至軍法什麼的全都會有不得兼職的規定。

公立學校教職員工、軍人、警察...都是廣義的公職人員,
但公職人員也只是一份由"政府"發薪水的職業或工作而已!
雖然每個人都可以換工作,但在公職人員任職期間不能兼職,當然也不能申請農舍當農民兼差。

但還沒考上/選上公職之前,或離職退休後,
就只是一般人做一般行業、甚至不務正業,為何不能做"農民"這職業?
既然那時不具備公職身份,當然可以申請農舍做"農民"的工作啊!

所以,公職人員可以擁有農舍,但必須在擔任公職前就申請到農舍,
且當上公職後並不需要把之前的農舍賣掉。 但在擔任公職時不能"申請"農舍!

而里長伯、村長大人比較特殊,是沒有領公家的薪水喔! 他們領的錢叫做XX事務補助費,
銓敘部72年3月7日72台楷銓參字第06100 號函
里長原非受有俸給之公務員,應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之規定。
所以,里長、村長可以專職或兼職當農民/蓋農舍。


公職人員是領我們這一堆納稅人繳的稅+罰款,且即使小小公務員也有小小公權力,
政府的功能只是用來公平的分配/管理/監督我們繳的這些錢或資源,
若運用公權力或職務之便,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從中獲利,為何不能消費公職人員?

縱容公職人員任職期間申請農舍,允許繳的稅+罰款給某公職人員獲利,這才有點腦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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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06:45: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mhu 於 2011-10-22 07:08 編輯
若運用公權力或職務之便,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從中獲利,為何不能消費公職人員?
縱容公職人員任職期間申請農舍,允許繳的稅+罰款給某公職人員獲利,這才有點腦殘吧? ...
FlyNews 發表於 2011-10-22 02:51


呵呵...那麼代表、議員、立委領的錢有部份是薪水,沒錯吧...
所以這些人在宣誓就職前一天就該將厡有事業脫手囉?

說得真好,「縱容」指的是負有監督責任與能力者,民間能夠享有緃容的,應該是狗仔吧...誰會閒到去注意附近轉手的農地是不是公務人員購入的?尢其是繼承的農地更是如此,那只是在地政機關辦一辦過戶就結束了,那天人家突然開始整地要蓋農舍時,也表示說申請核可了,啊...到那時不然要怎樣啊?最最了不起也就只有「狗吠火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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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08:49:17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22 09:04 編輯
呵呵...那麼代表、議員、立委領的錢有部份是薪水,沒錯吧...
所以這些人在宣誓就職前一天就該將厡有事業脫手囉?

說得真好,「縱容」指的是負有監督責任與能力者,民間能夠享有緃容的,應該是狗仔吧...
smhu 發表於 2011-10-22 06:45

你眼睛這麼大,是沒看到我寫的這一段嗎?
-----
所以,公職人員可以擁有農舍,但必須在擔任公職前就申請到農舍,
且當上公職後並不需要把之前的農舍賣掉。 但在擔任公職時不能"申請"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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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啊! 一看到有公職人員偷懶一下,就罵他是米蟲!
怪了,我就不相信每個人上班時都沒偷懶過,公職人員若偷懶卻被逮到,可慘了!
重點是,這個公職人員自己並不認識,只要偷懶一下,就可以罵到他臭頭...

有些人啊! 明知公職人員違法,卻還護著他!除非這個公職人員是自己人,才會護成這樣吧?

舉個例來說:
若是自己的親人犯罪,不管是殺人.放火.強姦...都要幫自家人說話?幫自家人脫罪?
那個殺人.放火.強姦的罪犯,可是你的心肝寶貝,不能讓它關,不管花再多錢都要"救"他出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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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09:38:5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84# FlyNews

這就是很奇怪的地方了,你一直繞著公務人員不能申請蓋農舍打轉,這有什麼意義呢?既沒有提出個什麼可以防範於未然,也沒有一些事後的處置措施,光在這裡一直強調公務人員不能申請農舍,但那又怎麼樣啊?如果某人的老婆你真的很看不下去,至少還可以到監察院去舉發要求彈劾啦...如果這樣又不願意去做,那麼最低的限度就讓這個版別再強調這個局限性那麼高的假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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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10:45: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84# FlyNews

這就是很奇怪的地方了,你一直繞著公務人員不能申請蓋農舍打轉,這有什麼意義呢?
smhu 發表於 2011-10-22 09:38


一問一答之間,你來我往的,雙方各自堅持己見的發言,這很正常啊∼

應該是有些人無法理解法條的意義,所以才會在這議題上一直討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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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發表於 2011-10-22 12:09:1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一問一答之間,你來我往的,雙方各自堅持己見的發言,這很正常啊∼
拓荒者 發表於 2011-10-22 10:45


應該也夠了吧,同一套話從那個版複製到這個版,反正只要一講到農舍就是那一套,公務人員能不能蓋農舍干你我啥屁事啊...
應該是有些人無法理解法條的意義,所以才會在這議題上一直討論,不是嗎?
拓荒者 發表於 2011-10-22 10:45

那個議題?人家開的版名稱就叫「農舍面積上限 100坪將縮為50坪」,這還有分級限資格的哦?想要討論公務人員是不是可以申請蓋農舍就自己去開個版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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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發表於 2011-10-22 12:41: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你是跟著討論的人,既然討論了,就不該只說對方而不檢討自己∼
如果不喜歡 FlyNews 的言論,那就不需回應他,而不是跟別人談了半天,
再來說對方一直在同個議題打轉。

重點在,你提出疑問,他拿出見解,事後你再來說對方一頓,這...有失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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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發表於 2011-10-22 18:52: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smhu 於 2011-10-22 19:08 編輯

88# 拓荒者

請回頭先看清楚是誰先跟誰的吧...在這個版上我可是回「阿俊」的哦,接著偶說的那位人家可是政務官咧!但是偏偏就有位自認為是某主委的化身接腔了...然後...再怎麼說都還是那麼一套,很煩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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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2 20:00: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FlyNews 於 2011-10-22 20:17 編輯
84#
這就是很奇怪的地方了,你一直繞著公務人員不能申請蓋農舍打轉,這有什麼意義呢?既沒有提出個什麼可以防範於未然,也沒有一些事後的處置措施,光在這裡一直強調公務人員不能申請農舍,但那又怎麼樣 ...
smhu 發表於 2011-10-22 09:38

因為"農民身份"申請農舍的問題就只和"公職人員"有關,
跟其他人"申請"農舍的人都完全無關,
我都講不知N遍,公職人員不得兼職了,管他是兼什麼職!當然不能"申請"農舍!
是你還在"公職人員兼農民"的身份上打轉,還想要誤導視聽吧!?

而一般人則必須農地農業使用,不只是隨便種那一點自給自足的菜而已,
才可以像過去的自耕農/佃農一樣符合"農民"身份。

農地可以種菜種/果樹/養雞鴨豬牛羊....,甚至於農地可以休耕/荒廢....
但若農地未做農業使用,變成草皮庭院,即使一般人也同樣不符合"農民"身份,
不過,一般人同樣可以"申請"農舍,農地未農業使用則是會被罰款,
不像公務員連"申請"農舍都不行!

法律/法規都寫得清清楚的,看得懂中文的人就知道是什麼意思,
卻有人不看法律/法規,老拿著新聞媒體或某人為了選舉扯出的誤導觀點在瞎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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