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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個台灣騙子,該交給受害人司法處理,或由台灣司法處理?  關閉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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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qoo3qoo 於 2011-3-2 22:12 編輯

2007年1月,當時電話詐騙集團,由台灣轉進大陸,內政部長恨得牙癢癢:根絕詐騙內政部長出招\禁止人頭申辦電信業務--〔記者張瑞楨/豐原報導〕內政部長李逸洋20日與台中縣市警局首長討論犯罪防制之道時表示,有幾十個詐欺集團躲在中國打詐騙電話,警察偵辦只能治標,治本之道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禁止人頭申辦電信服務,還要整頓不肖的第二類電信業者。

2007年9月查出,電話詐騙集團首腦是台灣人,潛逃到中國,以中國做犯罪基地。基地設在福建沿海,主要以廈門一帶為主,在當地招募接聽人員,添購設備。當然也有詐騙集團總部是設在上海。之所以會在廈門建立詐騙基地,主要是當地找得到會講廈門話的人,而台語與廈門話約略有六、七成相同;再者當然就是中國人工便宜,一個中國人接線生的薪水大概是台灣企業客服的二十分之一就可以招得到。

2010年7月,兩岸合力圍剿,電話詐騙集團轉進越南。BBC報導http://www.bbc.co.uk/zhongwen/tr ... n_china_fraud.shtml:越南遣返百餘名兩岸電話詐騙集團嫌疑人。電話詐騙集團的犯罪活動曾經因兩岸互不相通而猖獗和囂張,台灣刑事警察局向BBC中文網證實越南遣返了100多名台灣和中國大陸的詐騙集團嫌疑人。被遣返的人當中,88名是台灣人、23名是來自中國大陸。
這些人都是前些時候被破獲的7個電話詐騙集團的成員。台灣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科長馬振華告訴BBC中文網,這是兩岸共同提供情報,配合越南警察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菲律賓才送14個,只是小咖 )

2010年11月,兩岸加越南三方出力圍剿,電話詐騙集團轉進菲律賓。

台嫌遣陸 陳長文:並無不妥
2011-03-0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陳長文今天表示,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本報資料照片)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196/132011030100822.html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陳長文今天表示,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

     菲律賓政府日前將一批跨國詐騙集團中的台灣嫌疑人交給中國大陸,引發爭議。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今天舉辦座談會,邀請外交部條法司司長楊國棟、陳長文、學者陳純一、王冠雄及律師宋耀明等人與會。

     王冠雄認為,這起事件是因菲律賓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菲律賓的出發點無可厚非。但他也質疑,菲律賓混淆了司法與政治決定,使台灣成為受害一方。為避免未來其他國家將這個案例當成先例,他認為,台灣在外交立場應提出嚴正主張。

     陳長文認為,這起事件牽涉到法律、政治、兩岸與教育問題。他說,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若國家主權與防止犯罪發生衝突,主權應居於次要。

     他認為,這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不過,可藉這起事件關心中國大陸的刑事訴訟制度是否合乎人權,以保障兩岸人權發展。

     學者陳純一和律師宋耀明均認為,這是牽涉國際管轄權的案件。宋耀明指出,這起事件不應過度反應,應該先反思台灣管轄權的依據在哪?他並舉當年的福明輪案為例,認為若14名台嫌遣返台灣,也有可能因犯罪證據不足,造成判處無罪的結果。

     陳純一說,兩岸跨國犯罪的牽連案件未來一定會再發生,因此台嫌遣陸事件不應上綱到主權問題,應該研究過去案例,從法律層面解決。1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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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為了一批詐欺犯,台灣賠上一場拖棚歹戲,真不值得!
有人說:如果受害的是美國人,將這些台灣騙子送到美國去審,就不會有人怪政府,還會覺得關在美國也比關在台灣好。
有人說:如果送去日本關也不會覺得怎樣,就是不可以由中國來關,讓人很不爽。
有人說:生為台灣人,台灣的囝仔,誰人也沒賽丁當,不管係走夠世界哆位,去騙去搶也輪不到中國來戛示。
愚公墾山:我之後,有子存焉;子又生孫,孫又生子;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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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08:23: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壞人要由壞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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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09:17:0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難道讓他們回台灣關三個月之後,又來騙台灣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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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10:24:4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辛苦打拼一輩子的續命錢被騙走了,受害人的權益在那兒?
讓這種詐騙份子回來幹啥?繼續為害善良的人民?
保護地球, 大家一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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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12:10:2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反正都是台灣人在大陸,遙控台灣車手犯案,台灣警察也查到犯案地點就在大陸,對他們一點辦法都沒有,那就由大陸公安好好的治治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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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12:31:1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clhung 於 2011-3-2 12:34 編輯

對阿,十大通緝要犯伍則圓跑到中國倒是平安無事,直到糖尿病死翹翹,真是奇怪。好像騙太少有事,騙太多倒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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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13:38: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文章最後由 omp 於 2011-3-2 13:43 編輯
……『他並舉當年的福明輪案為例,認為若14名台嫌遣返台灣,也有可能因犯罪證據不足,造成判處無罪的結果。』
qoo3qoo 發表於 2011-3-1 22:23

……『他並舉當年的福明輪案為例,認為若14名台嫌遣返台灣,也有可能因犯罪證據不足,造成判處無罪的結果。』
(雖然,依個人當年好奇的訪問(閒聊啦!),福明輪案的真相有可能真的不像判決的那麼一回事。),
但是,我有個疑問:對於證據不足的案件,難道不該判處無罪嗎?
在罪證不足下應該以無罪論,這不是大家所期待的嗎?
看到大家以上幾乎一面倒的認為菲律賓將「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我是心有戚戚焉。
或許這是多年來中華民國(稱台灣也對)的執法取證能力、司法公正性受到質疑的結果,讓大家寧可「將自己的小孩送給別人管教」?

國際間只要涉及主權爭端,最後贏的一方不會是國際法有利的一方,而是國力強的一方。
菲律賓此舉當然是向大陸示好,不鳥台灣的舉動。
事後證明 - 台灣還真的可以不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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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14:52:0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1# qoo3qoo


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陳長文今天表示...14名台籍詐欺嫌疑人送到大陸並無不妥。

陳長文認為,這起事件牽涉到法律、政治、兩岸與教育問題。他說,兩岸情結應該先拋到一邊,將法理和打擊犯罪放到首位,若國家主權與防止犯罪發生衝突,主權應居於次要。


好個御用律師!
好個大水庫理論發明人!

超好樣的律師道德!萬古流芳、歷史公證。



學者陳純一和律師宋耀明均認為,這是牽涉國際管轄權的案件。宋耀明指出,這起事件不應過度反應,應該先反思台灣管轄權的依據在哪?他並舉當年的福明輪案為例,認為若14名台嫌遣返台灣,也有可能因犯罪證據不足,造成判處無罪的結果。


所以為了讓活該死好的14名台嫌罪有應得,所以理該送給中國跟學法輪功的去作伴,不該遣返回台???


為了一批詐欺犯,台灣賠上一場拖棚歹戲,真不值得!


最好只是一批詐欺犯啦,將來強盜、殺人的...通通送去中國給共產黨管治,順便做做大功德,捐肝捐腎的...不過,以後要很小心,最好不要隨便亂出國,尤其是除了承認中華民國主權的幾個小國外,不然萬一有個哪天不小心,誤觸法網,可要有心理準備去中國吃牢飯或捐肝的...(千萬不要肖想啥麼人權,誰叫你要犯法,應該死好啦)
半農半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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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15:29:3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唉~哀~
其實我真佩服站長的睿智,這裡啥都可以閒聊,就是不要聊政治啦
問題是很多事就是會牽扯上政治....
很多時候大家閒聊時事,它的背後就是政治層面、法律基礎...
雖然許多時候是大家的主觀意識造成見解、立場相異
但有更多時候其實就只是邏輯思考、普世價值認同的問題

就說人權吧,我想沒人會說自己不重視人權吧
但至今還是有很多人覺得因為要伸張受害者的人權
所以加害者都是罪有應得的、甚至判死刑也是合理的
而在法院未判之前,大家心中的那把尺早就先審判完了
什麼"無罪推定"只是笑話一則罷了
或許大家都太善良,同理心推己及人至受害者身上
總有人說:如果你是受害者家屬,你會接受加害者沒判死刑.....之類
或是:如果你是被害者家屬,才有資格來討論重視加害者的人權...
那麼,如果有一天不幸成為加害者的家屬時,你希望加害者(嫌疑人)的人權受到保障嗎?

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不管受害人、加害嫌疑人的人權,都應該受到公平的對待
司法的公平正義也應該受到信任,很可惜,在台灣,政治力、金錢、惡勢力...的介入
什麼時候,我們可以成為一個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
什麼時候,我們的社會能達到公平正義

對不起,好像污染了版面
唉~我一直很克制,儘量不對這類文章作回應
老實說,這類文章到政論版去比較實在啦
那裡總殺得"腥風血雨",真理也是越辯越明
在這兒,許多心繫桃源的人,根本不大會仔細用心去觀察各方面資訊
或許只抓了主流媒體上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述
隔靴搔癢、邊緣論述
要直擊核心、打到痛處,去政論版比較實在啦
真有時候,實在忍不住才出來回應一下
(對不起 修養很差  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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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農半工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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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 17:59:2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9# jackiew

也可以不用政治眼光去看問題
或政治之外,法律的見解如何,也可提出。
更何況本桃花源園地也有很多學法律出身的高手,可以法律的眼光和陳長文、陳純一等論個高下。
心中自有黃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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