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ntpl4998""
三個月前和同事 合購一塊四分一的農地, 有喜悅,也有遺憾!
背景: 同事親戚借貸過多,利息負擔嚴重, 擬將其父親過繼給他的農地賣出
議價過程中,同事與賣方因有親戚關係,不方便討價還價,由我這個菜鳥出面,幾次協商後議定總價,並決定代書 及過戶費用由我方支付, 鑑界費由賣方付,
同時看地的過程中,地上物種植有五葉松,詢問賣方,說是其父承租他人,租期勝下約兩年,租金不詳..,另外該農地因無出路,賣方父親於十多年前和相臨地主
契約購買約 23坪路地, 以為通行, 我和同事都能接受,決定購買
價錢已談妥,找了代書辦理過戶,地政資料調閱,發現農地之前贈與,五年之內買賣需補繳贈與稅約26萬元,誰付? 真的傻眼了,買賣暫時停止,但因賣方急著要賣,
我方則喜歡該地之地點,經折衝 ,再決定由買方代墊此筆費用, 而賣方則開出本票,每月繳還,ok 繼續進行,因該土地設定多筆借款,端賴土地代書一項一項地解決,
我們也是陪著洽談議定,中間還因總賣地款項無法支付貸款由賣方岳父出面抵押保證,看到近80 歲老人家,須要拿地保認時的徬徨,還真不忍... , 最後總算完成過戶
過戶後隔天, 賣方父親 帶著承租戶來 , 拿出租賃契約 一看傻眼了,租期至民國100年, 距離現在還有五年多,另外還有一紙十多坪的買賣契約,原先想要過田園生活之夢想與喜悅,
一衝而散, 有點茫然無奈, 不怪別人,祇因自己對農地買賣太無知 (那時還不曉得2home 網站, 很多法規最近纔稍微瞭解)
現在稅捐稽徵已寄來 22萬多 稅單, 我们正傷腦筋 , 因代墊該筆費用後, 原 賣方若無法按月繳還 , 或是不理睬, 又該如何是好呢?
ntpl4998兄:這的確是個難過的經驗.以總價而言,多付出的就當是買貴一點就是了.我想你們都有親朋好友關係,站在法上面:如果契約內有文書,那些需多代墊的賣方是站不住腳的.就當是買經驗巴.至少田契有拿到.不是嗎?
契約訂定嚴謹.有精通法律的"代書"當長期的合作"顧問",這兩點重要.所以我會說"代書"不是光只是"代為書寫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