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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 建地使用貨櫃屋20尺兩個 可否申請合法建照與使用執照?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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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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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4 12:29:16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chi0525 於 2013-9-19 23:32 編輯

本文章最後由 chi0525 於 2013-6-4 12:30 編輯

各位好,


我有接洽到一個很有想法的貨櫃屋廠商,他應該是可以幫我蓋成向上面圖片的貨櫃屋,
用20呎貨櫃改造成約 6.1x2.44x2=29.768平方公尺=9坪空間的小房屋 裡面有一房一廳一廁所
這個是我的2home所以其實只要套房設計就好。

我知道很多人是用農地蓋小於45平方公尺的資材室,但我的土地是建地(而且是都市計劃區),很少人會這樣搞(我純粹是把建地當農地玩)

根據 嘉義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http://law.cyhg.gov.tw/LawConten ... HL=&StyleType=1)
裡面的規定

第 16 條
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
工作物如下:
一、工程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
二、建築物之建築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簷高在三.五公尺以下者
    ,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


我希望我的這個貨櫃小屋可以自己去申請建築執照與使用執照,並且最後可以"合法申請水電",
不知道是否有可能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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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3-6-5 01:10:33 |顯示全部樓層
我是問了一個很笨的問題了嗎??? (討論是否合法這個議題)
不然怎麼都沒人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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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3-6-5 08:50:43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chi0525 於 2013-6-5 09:45 編輯

3# hohohuang

貨櫃屋不考慮合法不合法的問題下,是可以作一個水泥基礎 整個固定在上面,
貨櫃屋整個鋼構結構,可以承受數十個貨櫃疊壓都沒問題,遇到地震等應該會更安全 (當然要固定穩固)

颱風天的問題 當然是RC會比較好,但若是以暫放些物品、休息的使用方式,
我想貨櫃屋應該是個划算的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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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3-6-5 09:23:25 |顯示全部樓層
本文章最後由 chi0525 於 2013-6-5 09:45 編輯

7# jeep5631

對的 我有看到有網友在農地上蓋貨櫃 在嘉義縣 取得使用執照
我現在就是建地這部分有點模糊

今天晚點打電話去區公所問
1.必須申請建築執照 但免由建築師申請(45M2以下)
2.可以合法取得使用執照 可以申請水電

現在再來就是要看如何申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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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3-6-7 11:48:48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國家的法令就是這麼有趣 定一堆 結果乖乖照做反而被笑白癡....不合法反而過的好好的。

我現在已經打聽清楚我們的流程

0.申請臨時水+照明用電
1.都市審議 <---- 這個很糟糕,鄉下的建築師一聽就不要接!! 不然就開個天價 (八萬or 十萬)
2.申請建照 <---- 45m2以下免建築師申請
3.蓋貨櫃屋 <---- 粗估13坪+斜屋頂+綠圍 ~=65萬元整(有裝潢)
4.申請使用執照
5.取得門牌,把臨時水電換成正式的水電

人,有錢真好。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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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3-6-8 09:59:04 |顯示全部樓層
12# chi0525

請問大大 " 都市計畫區內 " 才需要 " 都市審議 " 嗎 ??

那 " 非都市計畫區 " 是否免除這道程序 ??

還是 兩者 全部都需要 " 都市審議 " ???  疑惑中 ???
-----------------------------
目 ...
my_home 發表於 2013-6-7 18:02


你好,我不是這方面領域的專家。我也是到處去問(建議,一定要親自打電話洽詢相關政府承辦人員,消息會比較正確)
我所知的是,有些地方是都市計劃區,因此你要蓋房之前必須要通過"都市審議",才得以申請建築執照....

我當初買地時相當天真,完全不知有此狀況,等到跳下去時才知原來如此(無建築師願意承接)...

如果都市計畫區外,應該是直接請建築師申請建照即可。

有關自來水,建議各位要買地(農地建地皆同),自來水是最不好概估預算的一項工程,一定要先去問問當地自來水公司詢問其主幹管位置,拉到你家要多遠,總共概估要多少錢。自來水可親自申請,不需透過水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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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3-6-13 22:15:54 |顯示全部樓層
17# donfang嫂

你好,我們的土地是建地,只要上面是空的,就可以自己去申請臨時用水(無須建照)。
但是到時候要變更成一般用水時,是否需要水電去申請,這我就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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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3-6-13 22:18:21 |顯示全部樓層
也就是不需要建築師簽證。你自己就是這個小貨櫃屋的建築師。
照理來說,依規定,自己畫,自己辦,自己訊問相關部門送件就好了!
================

是啊,我也是這樣認為。我們這種小case大建築師實在是不想浪費時間和我們拖刷
,我現在就是自己摸索自己畫圖,先送都市審議,再來建照等。

好消息是,今天遇到一個貴人願意將他之前畫的貨櫃屋的設計圖提供給我,
我日後"應該可以"diy送件.....

要是真讓我過了.... (這個diy價值 8~10 + 1年等建築師的時間, 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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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3-6-14 10:30:39 |顯示全部樓層
21# 照像機

照相機您好,之前和您請教過許多事情,感謝您提供許多意見。

1.自來水問題,我目前為建地空地,已經"親自"送件到自來水公司並,請該公司人員以過來現場勘查過....等辦過之後再和您報告狀況.
2.建築執照問題,

根據 嘉義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http://law.cyhg.gov.tw/LawConten ... HL=&StyleType=1)
裡面的規定

第 16 條
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
工作物如下:
一、工程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
二、建築物之建築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簷高在三.五公尺以下者
    ,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

這點我也打電話去我這邊公所建築相關單位詢問過,確實是"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民眾可"自行"申請建築執照(當然,難度很高)。

此外,我也親自接洽非專業民眾,他DIY用農地申請完全合法貨櫃屋農舍,且已經取得使用執照,期間也沒有經過建築師,連畫工程圖也完全DIY。

當然,我相信這可能是我們這區特有的狀況,可能有很多地方是不可以的。

此外,想和您請教,若是我的貨櫃(非防火構造建築物)屋面臨他人土地的地方都沒有開窗(且無特殊處理如用ALC等),是否就確定不需要和他人的地界距離要達3公尺?? (也就是,可以臨著地界蓋?)  這點我不是很確定 相關資料應該是在以下規定中有說明(尚未完全能理解,我不是專業人士)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

第六節 防火間隔
第 一百十 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之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依左列規定:
         一、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未達一.五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或固定式防火窗等防火設備。
         二、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在一.五公尺以上未達三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但同一居室開口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下,且以具半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不包括裝設於該牆壁上之門窗)與樓板區劃分隔者,其外牆之開口不在此限。
         三、一基地內二幢建築物間之防火間隔未達三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或固定式防火窗等防火設備。
四、一基地內二幢建築物間之防火間隔在三公尺以上未達六公尺範圍內之外牆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其牆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但同一居室開口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下,且以具半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不包括裝設於該牆壁上之門窗)與樓板區劃分隔者,其外牆之開口不在此限。
五、建築物配合本編第九十條規定之避難層出入口,應在基地內留設淨寬一.五公尺之避難用通路自出入口接通至道路,避難用通路得兼作防火間隔。臨接避難用通路之建築物外牆開口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之阻熱性。
六、市地重劃地區,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整體性防火間隔,其淨寬應在三公尺以上,並應接通道路。
   
第一百十條之一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除基地鄰接寬度六公尺以上道路或深度六公尺以上之永久性空地側外,建築物應自基地境界線(後側及兩側)退縮留設淨寬一.五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一基地內兩幢建築物間應留設淨寬三公尺以上之防火間隔。
前項建築物自基地境界線退縮留設之防火間隔超過六公尺之建築物外牆與屋頂部分,及一基地內二幢建築物間留設之防火間隔超過十二公尺之建築物外牆與屋頂部分,得不受本編第八十四條之一應以不燃材料建造或覆蓋之限制。

謝謝您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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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3-6-18 16:37:29 |顯示全部樓層
我的也是要挖馬路 總約10米 三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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