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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買農舍 僅3種人有資格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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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5 08:28:5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正序瀏覽

6月起 非農民禁買農舍
2015年05月15日 04:10 湯雅雯/台北報導



農地蓋農舍現行和未來法規不同處


非農民禁買農舍!為解決農舍亂象,內政部和農委會將修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未來農舍起造人和購買農舍承購人,都必須是農民,同時嚴格限縮農民認定資格,須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漁民、畜牧業者),或實際務農者;未來不具農民身分者都不能買賣農舍,但「繼承者」不在此限。農委會預計6月底公告施行。



投保認身分 或實際務農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改為「管地不管人」,開放一般人可自由買賣農地,不少民眾買地變身農民,但更多的是投資客買地炒作農舍,在農地上不是種田,而是蓋房子,甚至以「買農地送農舍」規避法令,台灣農地價格被炒到連真農民都買不起。

雖然《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文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為農民,且根據母法《農發條例》的定義,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自然人」,但15年來模糊空間大,很多人都是買了農地就變身農民。

陳保基說:「我老家屏東最偏僻農地,一甲地竟然要900萬元起跳,真農民要種40幾年水稻才買得起!」

陳保基認為,農地價格因為可以蓋農舍,已經嚴重扭曲,不僅年輕農民買不起,甚至嚴重影響農業未來發展,他請同仁調出資料分析,發現農舍起造人的保險資格,只有3成8具有農保或第三類健保身分,換句話說,超過6成蓋農舍的「農民」根本不具農民身分。

農委會決定,先把農民定義加嚴,明確認定農民資格僅3種,分別是投保農保、健保第三類(漁民、畜牧業者),或實際從農者,才叫做農民。換句話說,未來退休人士買了農地,沒有農民身分就不能蓋農舍,但農地繼承者可例外,不過仍須維持農地農用。



繼承須農用 買賣限農民

農委會還發現一大漏洞,超過6成農舍,蓋好就被轉賣,陳保基說,農委會決定修法,除了原本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是農民外,未來也將規定農舍承購人必須具農民身分,這樣才能防堵農民蓋農舍,但蓋好不到3年就轉手給一般民眾當豪華民宅或別墅住。

陳保基不諱言,修法恐將遭遇強烈反彈,但現在農地已經飆漲到年輕人買不起、租不起地步,農委會預計5月底預告草案,6月底前完成修法,他呼籲中央、地方政府一起加把勁,落實執法,別讓台灣農舍變成吞噬農業發展的大怪獸。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515000414-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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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7 10:26:1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tsayjh 發表於 2015-5-27 09:55
未來買農地蓋農舍只有兩種人
1.真農民:實際從事農務工作.
2.假農民:具有農民身分,提供農地買主借用名義登 ...

可能還要自備污水處理設備
排放水要合乎灌溉水標準
買一甲山土 種一甲翠樹 樂活一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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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澄譽 1HOME台北 to 2HOME壽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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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7 09:55: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本帖最後由 tsayjh 於 2015-5-27 09:57 編輯

未來買農地蓋農舍只有兩種人
1.真農民:實際從事農務工作.
2.假農民:具有農民身分,提供農地買主借用名義登記申請興建農舍,收取人頭稅.
這跟好像跟以前大陸妹假結婚現象類似,也跟現今買原民地借用人頭一樣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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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7 09:47:1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5-5-27 08:22
引用 自由 A13版
許南山說 甲乙建無須 搭排許可 成防汙大漏洞 將要求改善
這是說連鄉下建地 都會中彈嗎 ...

好吧!您說了專業的問題,我就再回答一次。(有點掙扎自己的諾言)
其實幾乎所有的鄉村甚或是城鎮。都是沒有生活廢水處理的。
以一個河系為例,以人口聚集生活為討論,(比如說是中港溪)由上游的南庄,大南埔,三灣,珊珠瑚,斗煥坪,頭份,一直到入海前的竹南。不論是生活排放水或是農田用水,都是以這條主流河流互通。不論是主流或是支流,抑或是專供灌溉用的渠道。這些都是混流的。
所以說越到下游水的混雜越多。這還沒說在這些人口之中,在其中的大小工廠,畜牧養殖,或加工業排放問題。
先解決魚骨圖裡主要的大問題,再來村落如何集中處理生活用水,個體戶如何處理準則。
至於田中獨屋也納入準則處理之中。
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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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7 08:22: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5 18:07
好啦算您贏了!恭喜!
我請COPY也停了這對話。
有興趣就到鄉下住個幾年,相信您會有新的感受。

引用 自由 A13版
許南山說 甲乙建無須 搭排許可 成防汙大漏洞 將要求改善
這是說連鄉下建地 都會中彈嗎?

好可怕 連鄉下建地都有問題 ?
我當初 就覺得 廢水流到隔壁農地 怎麼辦
有疑慮 就有問題 果然沒錯

搭排許可 會很難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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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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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8:07:5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5-5-25 17:48
~~~休耕地有如開發權,如果再加入,
~~~只能耕種,禁非農業生產使用,
~~~禁分割,地主仍擁有所有權,如農地轉 ...


只要有洞就會有人鑽,只要農地的開發權被買下來,就像配套管制一樣,誰都過不了,這樣才公平,農地就只能種農作物使用而己.

依現在來看農地分區制度並沒落實,農地農用也沒落實,有些偏遠鄉鎮的國土規劃還停留在之前,才會造成今天這樣的狀況, 和管制農舍農地非農民可以買賣是沒有關係的. 而未來農民的身份判斷是依傳統務農,以賺錢為目的來設定的. 所以我才說 農村經濟活力的維持非種種稻田這麼簡單的,包含金融秩序都要全面來看待的.

未來修法成功,有農舍的農地,視同 89年之前的農地,需農民身份才能購買. 而農民的身份判定是你農地農用是不夠的,還要有靠農當主業賺錢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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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8:07: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5-5-25 17:48
~~~休耕地有如開發權,如果再加入,
~~~只能耕種,禁非農業生產使用,
~~~禁分割,地主仍擁有所有權,如農地轉 ...

好啦算您贏了!恭喜!
我請COPY也停了這對話。
有興趣就到鄉下住個幾年,相信您會有新的感受。
所謂農舍就是農地經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只要經營有需要穫得核准,農舍就可以蓋。至於買賣問題就請您多參考法律攻防裡頭的法律定義。
如果用我的直覺,(跟您的直覺一樣)您的擁有農地是最沒資格的,但法律上已經賦與您買農地的權利。所以站在這立場上,請您用同理心去考量農舍之於農地。
歡迎您繼續說,但我就在此打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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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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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7:48: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home 發表於 2015-5-25 14:24
農地保護政策走的是長遠,但管地又管人的方法短暫有效,但不對! 沒有一個民主的國家會用這種打擊自由市場 ...

~~~休耕地有如開發權,如果再加入,
~~~只能耕種,禁非農業生產使用,
~~~禁分割,地主仍擁有所有權,如農地轉讓,新地主也需繼承同樣的責任

農地農用不就是講 ,禁非農業生產使用了嗎?

當你的權狀上印著 田 旱 而不是建 時
不就是告訴你    原則上他不能蓋房子了嗎?
要蓋農舍要主管單位的特准
審查標準由他訂

就像你拿著上面印著 道 的權狀
你也不會主張說
要我不蓋房子可以 請買斷我的開發權

也可以說 你被編了那個區時
你就無償失去了其他的所有開發權

土地目前是有分區使用的限制
而不是    地是我的   任我隨意使用

一般農業區的土地不是最難用的
保護區的土地限制更多   更難用

單純講土地 可以有很多種用途
可是你的權狀 如果已經有 使用分區了
那個分區就會有它的使用限制
要超越它的使用限制 要特准
而不是 國家每年要買斷他不能開發的損失

嚴格的農民資格認定
如果你是真真的農民
這會是問題嗎?

新農坐農舍監時
實際從農 2年 怎麼可能拿不到農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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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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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4:24:3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STSHAOWW 發表於 2015-5-25 14:01
農地和農舍是有主管機關的
相當條件下可建農舍是一種特許
而非是必然


農地保護政策走的是長遠,但管地又管人的方法短暫有效,但不對! 沒有一個民主的國家會用這種打擊自由市場經濟限制農民身份來達成的,就如南投農會說的,殺雞取卵.

一般民眾或學者,不是當事人,只看見表面並未見核心,只要求有結果,不要求過程或方法,有做就好,就要拍拍手,這樣不是解決事情的方法.

所以一般民眾要多看2home 上面的看法,而 2home 網友也要看看大眾媒體不同的看法.



只要對農地友善耕種的地主,不管是否有務農賺錢,都該給予支持和肯定,管地又管人的政策,只會減少新血加入阻礙農村未來的發展.

時代改變了,不良的產銷制度,另一隻手又不斷開放農產品進口,為了耕種而耕種,也沒什麼意義,陡增食物浪費.

提高農地非農業生產開發者的稅收,縮短與建地的差距,利用稅收或類似健保健康捐的方式徵得地主同意補貼或買下農地開發權(只能耕種,禁開發,禁分割,地主仍擁有農地所有權),讓農地保護政策軟著陸,減少工廠或農舍,減少農地流失,也同時能保護農村經濟的維持,

農地保護是全民的責任,想看撫慰人心一望無際綠油油的花田綠肥或稻田的景像就是要花錢維護,應該不是犧牲農民的權益來換取都市的繁榮,否則未來只能看到荒涼雜草叢生的景象,, 這才是追求土地公平的正義啊!

其實目前國內的休耕活化政策就蠻值得贊同的,休耕地有如開發權,如果再加入,只能耕種,禁非農業生產使用,禁分割,地主仍擁有所有權,如農地轉讓,新地主也需繼承同樣的責任,除非你放棄休耕的補助條件, 另外若想領休耕補助,需要農地活化並有耕種事實,這時候,若沒有能力耕種的人,自然會把農地免費交給有耕種能力的人.

至於休耕的補助費用,可以從農地非農業生產開發者的稅收,二次違規使用罰金,農地景觀維持費 取得. 提高非農業生產農地稅收,加強違規農舍使用取締和休耕活化政策雙管其下,非農業生產農地自然就會互相制衡而減少,又能促進鄉村經濟的進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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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5 14:01:0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copy 發表於 2015-5-25 11:27
你引言我的句子,這句話對我而來.
你可以說錯話,有些事可以忍受有些事不能.
要引言我的句子,代表我們能有溝 ...

農地和農舍是有主管機關的
相當條件下可建農舍是一種特許
而非是必然

當主管機關發現放太鬆
造成一大群人 扭曲本意
幾乎所有蓋了 田中農舍 的農地都離農了
主客易位
收緊資格也是必然

今天我看了三份報紙
其中有2份都對 農舍有很大的批判
其中前農委會主委還強調要 住 田 分離
田中屋 爭議真的很大

和本帖的氛圍完全不同
大家要多聽不同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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