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catbooth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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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來臨之農委會大動作修法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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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8 21:59: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il-lee 發表於 2015-5-18 20:40
反正不蓋農舍了需求減少60%
先猜不足2.5分小坪數農地應該會掀起搶購潮
大坪數反而相對比較難轉手

是這樣嗎?這種小坪數農舍才是這次打擊主要目標,200~500坪蓋農舍後加圍牆加停車場再加花園
已經沒有空間可以農地農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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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5-5-18 22:30:4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c大所言甚是,對於真正需要農地務農的人來說,機會來了,
北林有農地要賣的嗎?若價格合理,我買。
ㄧ直以來想在附近找一塊農地,將來可自給自足,
無奈先前價格真漲到天上去了,高到讓人不敢相信,
這次也許有機會找到負擔得起的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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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聽松風,陶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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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5-5-19 10:53:38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修法沒有用 , 現行法規 規定清楚的部份 都不執行.  違規使用 就要求拆除 哪會有 豪華農舍出現. 明明 就是地方政府 執行不力(哪個黨都一樣)  把問題 又推給 農委會(又把球推的變成 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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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5-5-19 11:25: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大家想的都對!但怎麼都跟我想的不一樣!
我想的是一個法案背後的時機與商機!
大家都聽過時機財, 但大多數人都到了眼見為憑時才來吃後悔要!
時機過了是不會重來的!
所以要讓農地或農舍回復到當初10年前的價位更是不可能!
所以時機必須配合天時,地利,人和!
我發現的是年輕世代新行業的機會!
希望這次的修法能落實其中一個相關要件!
但絕對不是跟農舍或農地買賣相關大家放心!
這個機會是在當初十年前買下農地時就在等待的!
或許大家也可以往好的方面想想,或許又會有跟我不一樣的想法!
這個機會在我周遭的一些相關科系的年輕朋友或許都聽我提起過,現在機會來了希望大家能把握!
前兩天兒子剛會考完,即將要讀的也是相關科系,希望三年後這班列車他也能搭上!
所以機會是給準備好的人!
我也準備好了,好朋友們你們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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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5-5-19 11:27:5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真正農地農用的 "農民"其實不用擔心法令的修正,會擔心的都是投資客比較多,憂慮也比較大,目前先觀望一陣子,靜觀其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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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發表於 2015-5-19 12:59:1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如果相近的兩棟屋子,一棟被相中當古蹟,房子照樣可使用,自住的真的沒差嗎?

差別應該是,人家可以以房養老,但變古蹟的,銀行不收

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就怕還沒死時還有需要用到,但卻因為一個"法令"而哀怨

這不只是民"怨",應該會提升到"恨"的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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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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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發表於 2015-5-19 13:23:49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catbooth55 發表於 2015-5-19 11:25
大家想的都對!但怎麼都跟我想的不一樣!
我想的是一個法案背後的時機與商機!
大家都聽過時機財, 但大多數 ...

不會是未來老年社會做社會福址準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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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來自道德,請大家發言時互相尊重理性討論,避免使用情緒化的字眼!請響應桃花源無政治,並多體諒站務維護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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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19 13:27:3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Ericg89127 發表於 2015-5-19 12:59
如果相近的兩棟屋子,一棟被相中當古蹟,房子照樣可使用,自住的真的沒差嗎?

差別應該是,人家可以以房養 ...

提供一些參考資料與個人意見:
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會落入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範疇。人類文明延續與命脈,靠得不是金錢,而是有使命感的住民。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調查、研究、保存、維護、修復及再利用並不是個人或家族能夠完成,這是主管機關應該肩負的責任。當然錢很重要,尤其建造物經列為古蹟,恐怕會讓權利人的財產受有損失,主管機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本來就應該給與合理補償(第17條第4項),總不能一手拿補償,另一手要改建為現代大樓吧?所以,這是嚴肅的議題,如果家族留下歷史的見證,我個人認為是一種光榮。個人看法不同,聊表個人意見而已。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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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會員

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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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發表於 2015-5-19 13:29:4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ch352414 發表於 2015-5-19 11:27
真正農地農用的 "農民"其實不用擔心法令的修正,會擔心的都是投資客比較多,憂慮也比較大,目前先觀望一陣子 ...

農民反而會擔心賣不到高點了
投資客剛好相反...他們只想賺差價...農地便宜貴都會操作

所以拉回都是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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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活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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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5-5-19 13:37:0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風花 發表於 2015-5-19 13:27
提供一些參考資料與個人意見:
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價值之建 ...

其實很多種的預定地都是篇下去,即使逾期還是繼續下去,也不徵收。比如公園預定地。我們這裡就有。要徵收政府也沒那錢。法規有解編的期限,但就是繼續擺下去。
談論這種事不必說拍謝啦!知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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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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