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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明會上沒有強烈反對,營建署會配合修訂法規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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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08:43:3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6 07:25
第二家園是農村新動力。
如果用負面解釋的確也要考慮污名化問題

在我看來 , 2Home  就是國外 很普遍  的 "Vacation House" ,  應,該沒有 污名化 的疑慮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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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09:07: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benmeng 發表於 2015-5-26 01:01
依個人淺見,只是內政部營建署不想公親變事主,不想被指責,所以才有這麼一說,基本上推託的成分居多,
說明會是 ...

引用「法律白話文 PLM」一段文字
公聽會、說明會與聽證會並不相同。三者均為政府為做成政策決定而用來考察人民意見的方式,其中公聽會與說明會用於廣泛蒐集人民意見,比較像是一般的座談會。換句話說,政府舉辦公聽會與說明會的目的只在聽而不在回答,所以程序較為寬鬆,最終決策也不受到在公聽會與說明會蒐集到的意見拘束。

相反地,聽證會則是以接近司法程序般嚴格的方式進行*誰可以出席陳述意見、什麼樣的證據才可以被提出,誰可以對政府人員提出問題、進行辯論,都必須按照嚴謹的法定程序進行。此目的在於使權利受到重大影響的人民可以充分、有效的陳述意見。行政程序法還特別規定行政機關做最終決策時必須把人民在聽證會的意見納入考量,而不能聽聽就算了。美中不足的是,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政府最終決策才必須受到人民在聽證會提出之意見拘束。此點是我國聽證會與外國最大的不同。

行政程序法第 108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四十 三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明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規定。」
但因為程序繁雜,如果任何行政程序都用聽證,勢必會提高行政成本,因此只有對人民權利或公共利益有重大的行政程序才適合用聽證會除了法律強制行政機關辦理聽證外,行政機關也可以視情形自行辦理聽證。


對於重大政策,政府通常選擇辦說明會,說穿了就是敷衍一下人民,告訴你我已經跟人民溝通了,至於做成什麼決策,似乎人民無權決定。之前的服貿,不是號稱開了100場說明會,當時民眾還不是一頭霧水,而且也看不出這些說明會對於政府最後的決策有什麼影響。馬○○常常說的,政策沒有錯,只是缺乏對人民說明溝通。這不就道盡了當權者和政府的心態----「我就是要做,你能拿我怎麼樣?」所以我也認為不要讓農委會的什麼說明會、公聽會給呼攏了,應該是要動員和遊說民意代表的力量,最後不惜走上街頭,讓政府不敢輕忽這股反對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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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06:0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nhkvnhkv 發表於 2015-5-25 22:59
2015/5/25

陳明文vs陳保基

我贊成陳明文委員提出 "請相關地方政府加強農舍稽查,而不要一竿子打翻一群人" 的作法,
我的農舍就在南投,僅次於宜蘭地區,真金是不怕火煉的,就來查我吧 !
不要傷害一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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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17:52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這政策就是這些官員自己獨斷獨行搞出來的

辦說明會?
意思是人民太笨,聽不懂政府的美意?
辦幾場說明會教教大家?

人民應該要表示皇恩浩盪,謝主隆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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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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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0:58:06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鄉居 發表於 2015-5-26 09:07
引用「法律白話文 PLM」一段文字
公聽會、說明會與聽證會並不相同。三者均為政府為做成政策決定而用來考 ...

沒關係即使這樣的卑微,行政院已經說:要看說明會是否有強烈的反對意見,如果說明會一片安詳行禮如儀,這正是農委會需要的。我可以言辭輕微但語意強烈,即使有任何些微的機會,我一定要爭取。說不定行政院也不一定對農委會很滿意。如果這次能讓陳主委知恥下台我一定會安慰他_下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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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跟景觀都是唯一的,帶著尊重的心情仔細欣賞品味,應該會有所穫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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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1:13:10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陳主委希望的想法就是,農舍往後沒有買賣的意思了.
農業大方向進步與農村的發展及農民的權益將喪送在這個人手上.

昨日台視新聞有關於現今科技的進步,身處在台灣這個小島的基層百姓,
在職業及工作勢必有些調整.
未來很多科技將會取代人力,所以有"微工作"的想法出現.
報導中很多的年輕人在為自己的未來努力,
其中有一精緻小面積農業,結合市集共同創造大市場,全都是30歲上下.
期待我們的未來是欣欣向榮共創幸福,或者向下沈淪互相攻擊?
馬xx政府的施政可以導向任何一方的狀況.

營建署的立場就是完全配合,法都修好,也是一個沒有肩膀的單位.
我們沒有肩膀,家人痛苦.官員沒有肩膀............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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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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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1:39:04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pipicallchang 發表於 2015-5-26 06:36
2home名牌太招搖了,有些人連1Home都沒有,這樣可能會成為箭靶!


沒錯啊! 不要用 2home 的名義比較好,雖大部份的2home 網友都友善對待土地,但現在的社會氛圍風向對 HOME 這個字都不是很友善,只見表面,反而會有預設立場,先入為主的問題,可以用暗號或在胸前掛個別針之類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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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來自道德,請大家發言時互相尊重理性討論,避免使用情緒化的字眼!請響應桃花源無政治,並多體諒站務維護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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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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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1:53:51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nhkvnhkv 發表於 2015-5-25 22:59
2015/5/25

陳明文vs陳保基


看完的想法是,陳主委 一直強調 農舍和農地不要賣就沒有問題了. 似乎忘了農舍和農地也是金融商品的一種,所以稱為不動產,除了可以變現金外也是被銀行承認可貸款的商品,農舍限農民身份加上農地也綁在一起,要賣就非常不容易,另外就是銀行要放款也不容易.

據我了解,鄉村有些小孩唸大學或出國唸書或是購買農業資材,都是拿農地或農舍去貸款的,否則要去那裡生錢出來? 所以農會 會擔心不是沒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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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6 12:28:45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2home 發表於 2015-5-26 11:53
看完的想法是,陳主委 一直強調 農舍和農地不要賣就沒有問題了. 似乎忘了農舍和農地也是金融商品的一種, ...

其實現今社會普遍存在著_你農地就是耕作,不投機不要賣有甚麼差?
昨天碰到一個民代助理的觀念也是這樣
我就反問他_若是這樣房屋建地也是居住而已,那也限制建地不要賣
看來這個社會最後會淪為以物易物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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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5-27 20:26:33 |只看該作者.....載入全部圖片 用LINE傳送 . 分享到FB
山林雅境 發表於 2015-5-26 12:28
其實現今社會普遍存在著_你農地就是耕作,不投機不要賣有甚麼差?
昨天碰到一個民代助理的觀念也是這樣 ...

Good idea! 以物易物反正農地賣不出就拿出來與人換房子或山坡地或電場互相用贈與都不必繳稅
大好商機開個不動產交換平台來造服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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