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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請的農舍與農具室, 只要付一點罰金補申請, 便可合法化 !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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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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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8-2-18 22:02:53 |顯示全部樓層
我知道有一個案例,先蓋再補申請,罰錢事小,補申請時,檢驗人員一樣會到場堪驗,發現不符合農舍的東西要全部拆掉,才會讓您過,農地農用是原則,草皮不算農作物,水泥做的景觀池塘要拆掉,觀景露台和耕種沒有關係也要拆掉! :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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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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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21-5-3 09:03:54 |顯示全部樓層
ps6668 發表於 2021-5-2 01:15
請問好友,他買開發商的案子,這條違反區域計畫法6萬罰款是該誰繳納?

應該是管地不管人吧! 違建地號的地主會接到罰單吧! 至於開發商和地主的糾紛,應該是地主另起訴訟吧!
自律來自道德,請大家發言時互相尊重理性討論,避免使用情緒化的字眼!請響應桃花源無政治,並多體諒站務維護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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