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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住宅區建地但三七五佃農耕作中,要蓋屋是否需要變更地目?繳回饋金?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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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27 20:51:24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祖先留有一塊市區土地,是住宅區的住宅用地,目前由三七五佃農耕作中.
最近親戚們決定要出售給人家蓋房子.請問各位大大

假設狀況如下:
公告現值假設每平方公尺30250元(一坪10萬元),總面積1000坪.
假設依照公告現值出售,每坪10萬元,總坪數1000坪. 總售價1億.需繳交土地增值稅3000萬.仲介費200萬

1. 像這樣的一塊建地,目前種稻,依法由賣方依公告現值1/3給付佃農解除三七五時的給付金額是1億的1/3
3333.3萬,請問佃農需要協助負擔1/3的土地增值稅1000萬嗎?

2.買賣過程中的[仲介費].[代書費]...等等雜項費用,佃農是否需要依比例分擔嗎?

3.買方買完過戶完成後,要蓋房子時,需要申請變更地目並繳交回饋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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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生活的目的只有三個,首先是賺錢維持存活,再者是在為下一個階段的生活做準備,直到死亡。
另外一個是坦然的去接受或享受過去所準備的當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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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8-5-27 22:01:55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8-5-27 22:06 編輯
chen168 發表於 2018-5-27 21:17
1.1/3需扣除必須之稅金
2.不需
3.住宅用地應是甲乙建,沒重劃過嗎? 還是地目仍是農地才需變更。


謝謝回應.照你的說法所以

1. 佃農必須分攤土地增值稅1000萬.

2. 所以佃農不需要協助分攤仲介費與代書費

3.是祖父很久以前的土地,未經過重劃的土地.目前是在熱鬧市區內.四周都是房子.但這塊土地由佃農耕作中. 使用分區是住宅區住宅用地.地目是田. 這樣的情況下,請問大大.買方花了1億買下這塊土地要蓋房子時,是否還需要申請地目變更?是否還必須向政府繳交農地變更為建地的回饋金?
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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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8-5-28 00:51:24 |顯示全部樓層
chen168 發表於 2018-5-27 23:07
地目目前已經廢除不用,你需至地政事務所申請你的土地地籍藤本,
用以了解土地目前類別,照你說的分區是 ...

是建地沒有錯,使用分區是住宅區,住宅用地。
以前申請的地籍謄本上的地目是「田」。目前由375佃農耕作種水稻。

我關心,我問的問題重點是在這樣的一塊土地要建築,是否有向政府繳納回饋金才能做爲建地的問題?
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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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8-5-28 13:14:03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8-5-28 13:17 編輯

chen168 發表於 2018-5-28 12:47
既然是建地,那沒有回饋金問題。

還有佃農有同意出售終止375合約嗎?


不是給與佃農1/3公告現值就可以解除歷史冤怨?我還不知有他不同意可以免負擔增值稅的講法呢!那麼每個佃農一旦知道你需錢恐急而急著賣出不就拿翹故意不同意,讓你不得不去負擔他的增值稅的部份! 這不找黑道把他殺了怎麼嚥得下這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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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8-5-28 16:23:34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chen168 發表於 2018-5-28 15:20
你也可以選擇分他1/3土地,那部份的土增稅自然就他繳了。
你的是建地才可以利用法條來強制收回土地;
如 ...

我們還有ㄧ甲的重劃過農地,是高等則農牧用地,照你的說法,我們是否可以強制分割1/3土地給佃農以解除375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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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8-5-28 17:49:59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8-5-28 17:53 編輯

chen168 發表於 2018-5-28 17:07
地主家族是否還有人在附近作農?
若有可以擴大家庭種植面積收回375耕地,
這不需支付補償金的。


我是農民也在幾公里範圍內,我媽的持分只有1/15,要以擴大家庭種植面積收回375恐怕不行吧?
其實375在現在看來有點荒謬。不到一甲的農地,名義上的佃農有三位,都是繼承自他父親老佃農。三個名義上的佃農現在都在台北上班,375的農地則由名義上的佃農的鄰居一位高齡阿伯用打電話耕作。過去曾經跟他們談過地要賣掉,他們拒絕收1/3土地,他們說我們自己的農地還很多...。我們要求拿買賣總價的37.5%。
因為親戚多人共有持分,印章39個,售價一直無共識,所以就繼續放在那裡沒法處分掉。
不到一甲的農地目前由39位共同持分,我媽99歲了,過幾年印章數目就超過50了。佃農目前有三位,耕作人片頭片尾沒有他的名字。你說375與農地的繼承由子女平均繼承的政策,看來不是很荒謬嗎?也是農地支離破碎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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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8-5-28 17:57:24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chen168 發表於 2018-5-28 17:11
等等這一甲也是375嗎?

還是你想這一甲割1/3給市區建地的佃農交換解約,

建地與農地是由不同的佃農所耕作。
謝謝你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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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8-5-30 21:00:13 |顯示全部樓層
yoyodiy 發表於 2018-5-30 17:37
375減租地應自任耕作 不得轉租

依你的說明  已經違反租約 想辦法收集相關資料 在未來談判或出售時都 ...

你說的我都知道,但持分土地,十嘴九屁屁,強出頭吃力不討好,有功沒賞算了吧!還是把自己的事弄好,睡覺好。
謝謝你。
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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