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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農夫想請教農舍增建或改建的相關問題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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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16 02:28:53 |顯示全部樓層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9-12-16 04:25 編輯

快樂農夫想請教2 home 達人大大們,關於農舍增建或改建的相關問題
本農舍(我是在民國90年6月買的,也是我目前的1 home),內人一直抱怨目前農宅,兒、媳、孫等人回來時沒有地方睡,加上當初起造人蓋的這農宅的建築品質與格局規劃都無法滿足我們想要三代同堂的需求,再加上在921時這建物有輕微受損,但打掉卻又相當可惜也浪費資源。

因此我目前的想法是將目前的農宅繼續保留著,日後當農機具與農產品等的倉庫使用。希望在基地A的既有農宅旁邊,以合法的方式新蓋一個較符合理想的農宅。

1.        我該如何進行?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2.        以增建的名義或是新建的名義申請?
3.        在基地A上,總建築面積是否可以蓋到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既有農舍的面積加上新增加的面積)?
4.        在基地A上,總最大基層建築面積是否可以蓋到三百三十平方公尺?
5.        既有農舍,目前的1home,是否可以完整保留下來?
6.     目前已有2個門牌號碼,新建的會增加到3個門牌號碼嗎?

農宅相關資訊如下:
1.        位在實施區域計畫地區特地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使用執照,核發日期 民國72年6月28日
3.        建築物用途:自用農舍,建築物高度一層
4.        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狀有一張,建物所有權狀有兩張(有兩個門牌號碼)
5.        自用農舍使用執照有一張
6.        基地面積:7625平方公尺(A 3298平方公尺, B 2660平方公尺, C 1667平方公尺,合計:7625平方公尺。但農宅建築僅座落在基地A這一塊,我民國90年買到的農地產權權利也僅止於基地A這一塊,其餘B與C 仍然是他人的產權。)
7.        建築面積:170.36 平方公尺
8.        總樓地板面積:170.36平方公尺
9.        建蔽率為2.76%,170.36/7625=2.76%
10.        三面臨路,路很寬,拖車可達。目前既有農宅座落在兩面臨路的一角。
11.        既有農宅面寬9.34米(4.67+4.67=9.34米),
12.        深度18.24米(6.43+4.30+4.30+3.21=18.24),
13.        高度3.48米
14.        基地A是重劃過的長方形農地,面寬約27米,長度約118米。




按這裡顯示圖片


相關法令,我目前找到的如下:

經法院拍賣或其他途徑「繼受」取得農舍後,欲申請該農舍增建、改
建、修建,其申請人應檢具之資格文件乙案
內政部營建署97年8月21日營署建管字第0970043771號函
主旨:經法院拍賣或其他途徑「繼受」取得農舍後,欲申請該農舍增建、
改建、修建,其申請人應檢具之資格文件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97年7月23日農授水保字第0970140126號函轉貴處97年7月21日營陽建字第0976001508號函辦理。
二、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第4項規定,農舍起造人應為該農舍坐落土地之
所有權人。另據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90年1月4日90農輔字第890167386號
函示略以:「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係指無自用農舍而需申請興建
者之規範,非屬現有農舍增建規定」,是有關現有農舍申請增建乙
節,請依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或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及建築法等有關規定辦理,本署90年5月15日90營署建管字第027648
號函如附件已有明示。本案法院拍賣或其他途徑「繼受」取得農舍
後,欲申請該農舍增建、改建、修建乙節,請依前開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五條  於各種用地內申請建造自用農舍者,其總樓地板面積不
得超過四百九十五平方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其耕地
面積百分之十,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三層樓並不得超過
一○˙五公尺,但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三百三十平
方公尺。
前項自用農舍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
第六條  申請建造農舍時,應填具申請書(其格式另定),並檢附
左列圖書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辦理:
一、現耕農身份證明。
二、無自用農舍證明。
三、地籍圖謄本。
四、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五、基地位置圖。
六、農舍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七、農舍平面、立面、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百分
之一。
利用原有農舍拆除重建、增建、改建者,得免附前項第
二款証明文件。選用主管建築機關製訂之標準建築圖樣
者,得免附第一項第七款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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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生活的目的只有三個,首先是賺錢維持存活,再者是在為下一個階段的生活做準備,直到死亡。
另外一個是坦然的去接受或享受過去所準備的當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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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2-16 12:33:10 |顯示全部樓層
vickysun 發表於 2019-12-16 11:20
花點錢請建築師幫你就可以
當初我也爬了很多文,也打電話問過鄉公所與縣政府的公部門,說法都不同(條文亂七 ...

感謝!
我的有兩個門牌,雙併的房屋.
照你的經驗來看,如果以其中的一個門牌來申請拆掉其中一間改建.是可以的.
問題是如果拆了25坪的建坪,蓋回去如果還是原面積大小,那還是無法解決兒孫們回來時有得住的問題.
如果拆掉一間,改建的能擴大面積,那就感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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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義沒有終極的答案,可以是沒有意義也可以是有意義.端看你在生命的每個階段所想賦予或根本不去想這個問題.
生活的目的只有三個,首先是賺錢維持存活,再者是在為下一個階段的生活做準備,直到死亡。
另外一個是坦然的去接受或享受過去所準備的當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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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19-12-18 23:08:47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快樂農夫 於 2019-12-19 09:53 編輯
阿俊 發表於 2019-12-18 20:01
現在不能跳過農業單位了..完全改為農業單位主導了

先向農業單位申請農民資格(包含農舍配置  農業生產計 ...


很感謝阿俊的指引. 感謝!
請問 農業單位指的是鄉公所的農業課?還是縣政府的農業課?還是農業改良場?
我過去18年都是農會會員+農保.
去年年底農會通知我退掉農保改國保.今年開始領每個月3000多元的國民年金. 但目前還是農會會員.健保依附在農會投保.
我的農地是沒有違規使用,但種的作物很多種,亂種一通.快樂農夫因為儘量有機耕作,也很友善環境.但產的農產品質外觀都實在很差.也沒有經濟規模,因此農產都是拜託親朋好友吃,沒有銷售紀錄.但向農會買過多次肥料,他們都認識我. 再加上8年前舊的外勞嫁人回印尼,換了一個新來的印尼外勞,卻發生毆打失智老母的事件,被我辭退,這8年多來我生活的重點都放在親自照護高齡老母,並沒有專心務農.沒有銷售紀錄,這樣的農民,去申請農民資格不知道會不會過關.
也許在去申請農民資格之前,也許該做做樣把農地整理整理打扮打扮,讓它看起來比較像專業農夫的農地.
請問阿俊大大,如果我申請農民資格過關了,是否合法增建或改建的夢想願景就沒有[無法克服的障礙了]?

我的農地有997.6坪, 目前農宅是平房, 有50坪. 但[帳]記在這塊997.6坪的只有其中的25坪.
我的目標是留下舊建築當農機具與農產品簡易整理加工的倉庫. 在它的旁邊或後端新蓋一個3層樓的透天住宅.目標坪數是99坪,(就是把允許的最大建築樓地板面積用完,讓這農宅能成為早期農村三代同堂的歡樂宅,我小時候就是住在農宅的環境,三代同堂.)

可否請阿俊大大更明白開釋SOP,我該如何進行?
感恩不盡!

我目前想得到的做法如下,不知道對不對:
1. 將我的農地好好整理並簡化成較少作物,讓它比較像以銷售為導向的專業農民的農田.完成後
2. 然後去農改場申請[農民資格證明],取得資格證明之後
3. 以其中一個門牌號碼向鄉公所農業課提出增建或改建計畫
4. 農業單位核准後,開始進行硬體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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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23 00:58:26 來自手機 |顯示全部樓層
BoBChenWho 發表於 2021-1-22 21:07
1、如果是在旁邊申請新的農舍,一樣也要「農民資格」審查,然後一定會因「申請農舍之必要性不足」而被退件, ...

請問各位大大們兩個假設性問題,
1.我在彰化縣已經有農舍了,依農宅興建辦法的規定,我是不能再申請要蓋第二棟農舍,但我是否可以跑去花蓮買一棟他人蓋了農宅的農地?
2.我在彰化縣有我名下的農宅,如果我太太跑去花蓮買一塊登記在她名下的農地,也實際耕作從事農業活動,日後用她的名義申請蓋她的農宅是否可以過關,會不會因為她先生在彰化有農宅而不能申請農宅?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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